关于对《泰州市地热资源和浅层地热能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地热资源和浅层地热能勘查活动,有序推进地热资源和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起草修订了《泰州市地热资源和浅层地热能管理办法》,现将《泰州市地热资源和浅层地热能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全文在网上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大众意见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11月4日—12月5日,意见建议通过邮寄信件、传真或者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
通信地址: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质矿产和海洋经济处
邮政编码:225300
传 真:0523-86883011
电子邮箱:466061941@qq.com
附件1:泰州市地热资源和浅层地热能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pdf
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1月4日
发布时间:
2024-11-04
截止时间:
2024-12-05
网上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但栏目的开设体现了我市重大行政决策的公开透明,进一步推动了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的水平,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用好互动交流平台,积极拓宽民意征集渠道,推动信息化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