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切实解决市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我市不断加大廉租住房保障力度,完善廉租住房保障机制。市财政部门根据市区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规划的实施意见,努力适应我市廉租房制度、经济适用房制度和经济适用房租售并举制度等三级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的需要,坚持多方筹措、严格审核、强化监管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有效促进这项民生工程建设。
一是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及时到位。今年,市财政从多个渠道筹集廉租住房保障和租售并举所需资金3105万元,其中,市、区财政预算安排114.29万元,公积金增值收益安排100万元、市区财政土地出让净收益安排2890.71万元,目前所有款项已全部入库。
二是坚持严格审核,有效保障住房困难家庭。市财政、市房管局会同廉租住房申请人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对廉租住房补贴申请户的有关信息逐条、逐项进行审核,并与被保障家庭签订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协议,明确相关权利和义务,合理确定保障对象。今年,已依程序办理廉租住房租赁补贴458户,市财政拨付补贴资金100多万元。
三是强化资金监管,做到专款专用。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项审批。被保障对象经过“三级审批、两级公示”后,由市房管局将所需经费报市财政部门审核,核准后,市财政部门将资金通过国库拨付到廉租住房建设资金专户,市房管局收到补贴资金后,直接将资金打入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个人账户,堵塞了资金发放漏洞。
四是创新工作思路,不断丰富保障内涵。依据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财政部门不断推进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向纵深发展,创造性地实行了实物配租与租赁补贴发放相结合、经济适用房公有产权与私有产权相结合(“共有产权、租售并举”)的混合保障模式。近年来,市区共有100户特困家庭纳入实物配租保障,500户家庭纳入经济适用房租售并举保障,市财政落实保障资金2100多万元。随着实物配租房和租售并举住房等公房资产不断增多,下一步,市财政将会同市房管局按照“公司运作,部门管理”的原则,探索建立公房资产动态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我市廉租住房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