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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港2万农民变“股民”

我要评论】 【日期:2010-02-08 来源:泰州新闻网 | 阅读次数: 】 【选择字号:
       本报讯(通讯员 杨 盟 记者 朱敏丽)日前,高港区口岸街道蔡滩社区股民一致同意,用部分股份红利缴纳2010年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蔡滩社区书记刘俊说,股份的作用远不止这些。自2007年社区实行股份合作制以来,该社区从股份合作收益中拿出部分资金建起了羽毛球馆、乒乓球馆、社区图书室、医疗室等公共设施。
       自打社区有了羽毛球馆,居民陈灯富就爱上了打羽毛球,他高兴地说,“实行股份合作制后,我们农民也能像城里人一样享受着社区合作收益建立起的各种公共服务。”
       高港区农委经管科科长侯勇介绍,过去存在集体资产所有权虚置现象,即集体资产“人人所有,人人无份”,推行村(社区)股份制改革就是要在壮大集体资产实力的同时,让农民享有更多的实惠,确保“集体资产增值、村民长久受益”。
        据了解,2006年,高港区开始试点农村社区股份制改革工作,截至2009年底,该区已完成25个村(社区)股份制改革,2.1万农民变成“股民”。
       马厂社区是高港成立最早的社区股份合作社,成立之前是个贫困社区,负债68万元。如今,马厂社区综合实力连续多年进入泰州市十强村行列,居民人均纯收入超万元。该社区不仅修好了道路,还投资80多万元提高了道路标准、安装了路灯,在村庄主干道两侧新设1.5米绿化带;在围庄河周边安装了护栏和草坪灯,方便老百姓散步休闲。
      “现在村里都是3至4米宽的水泥路,公交开到家门口,几年前,大些的车子根本开不进村。”社区居民朱进告诉记者,这些年,他依托该社区搞起了运输,年收入超万元,彻底脱掉了贫困帽子。
       今年,高港还将在部分股份制改革比较成熟的村(社区)探索推行股份制企业发展之路,将合作社的优质资产通过增量扩股的形式,向社会开放,吸引社会资本用于合作社的建设发展,将集体资产成为“下蛋金鸡”,让更多变成股民的农民获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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