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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工作 | 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分管发展改革、城乡建设、规划、国土工作,协助分管财政、税务工作。具体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发展改革委、建设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人防办、统计局、物价局、机关事务管理局、行政服务中心、接待办、凤城河风景区管委会、周山河街区管委会、住房公积金中心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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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 峰,现任泰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党组副书记,市行政学院院长。男,1959年10月生,汉族,江苏泰兴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83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7月参加工作。1979年9月,江苏农学院农学系学习;1982年7月,海安县雅周区农技员;1983年9月,海安县张垛公社经联委副主任;1984年1月,海安县南屏乡经联委主任、党委副书记;1986年1月,海安县营溪乡党委书记;1989年2月,泰兴县(市)刘陈乡党委副书记、书记(其间:1992年9月至1992年11月,扬州市委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1995年1月,扬州大学农学院党办工作;1995年5月,扬州大学农学院党办、院办副主任,院培训中心主任;1996年11月,泰州市农经委副主任、党组成员(正处级);1997年4月,泰州市高港区工委副书记;1997年10月,泰州市高港区委副书记;1998年6月,泰州市高港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副区长、党组副书记 (其间:1999年10月至1999年12月,省委党校县处级干部培训班学习);2000年5月,泰州市高港区委副书记,区政府代区长、党组书记;2001年1月,泰州市委副秘书长、政策研究室主任;2001年7月,泰州市委副秘书长、农工办主任,市乡企局局长;2002年1月,兴化市委书记;2003年1月,兴化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其间:2002年9月至2005年7月,省委党校区域经济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2003年9月至2003年12月,省高级管理人才经济研究班赴美国培训);2006年10月,泰州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2007年12月,泰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08年2月,泰州市委常委、秘书长;2008年6月,泰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2008年7月起,泰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党组副书记,市行政学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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