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海洋强国”战略,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全国首部促进海洋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江苏省海洋经济促进条例》于2019年6月1日正式实施,提出了“沿江地区应当实施跨江融合发展,推动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壮大沿江海洋产业支撑带”的发展要求,并首次明确了沿江设区市海洋经济发展职能,要求沿江设区市结合区位特征、资源禀赋、环境承载力和海洋经济发展基础与情况,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编制了《泰州市“十四五”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规划》,现将《泰州市“十四五”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规划》全文在网上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大众意见建议,您可在2021年10月18日之前将自己的意见或建议通过邮寄信件、传真或者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 通信地址:泰州市司法局行政法规处 邮政编码:225300 传 真:0523-86197862 电子邮箱:tzzqyj@126.com(“泰州征求意见”首字母) 附件:泰州市“十四五”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规划(公开征求意见稿).doc 泰州市司法局 2021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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