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泰州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征求意见的结果反馈
“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是泰州市在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上、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起步期,是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积极践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新使命新要求的重要时期,是推进“一高两强三突出”、奋力谱写“强富美高”建设新篇章的关键阶段。交通运输是国民经济中基础性、先导性、战略性产业,是重要的服务性行业,市交通运输局依据《泰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了《泰州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将征求意见情况说明如下:
一、 征求意见范围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通过泰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对外公开,从9月22日开始至10月22日结束,征集了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
二、 意见建议反馈
征集期内,收到广大网民通过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对《规划》提出的修改建议。现汇总如下:
1.建议重视城市和市域轨道交通建设并积极上争;
2.建议开工建设“东环高架北延至兴化”,把231省道快速化,拉进兴化和泰州的距离,便于兴化人民到泰州工作出勤,也有利于发展兴化的旅游业;
3.《规划》中,铁路部分,建议统筹规划宁启泰州站-新长黄桥站铁路联络线、泰州港疏港铁路、泰州-黄桥-靖江市域铁路;
4.《规划》中,公路部分,建议将西环快速化(长江大道)重新列入快速路规划,与盐宜铁路施工同期实施;
5.《规划》中,通道部分,建议推进润泰通道提速,早日列入近期开工项目
6.《规划》中,站场部分,建议泰州客运南站、高港北站不进行改扩建,在高铁南站合建客运枢纽
7.《规划》中,轨交部分,建议将此前研究过的轨道交通、市域铁路方案写入规划,包括形式以及线路及站点设置。
三、回应处置措施
从反馈结果来看,社会公众对《泰州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普遍持赞成态度。下一步,市司法局将根据具体意见建议,逐条斟酌,认真研究,充分吸收合理部分,进一步制定好《泰州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