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规范低收入人口认定管理工作,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 》(苏办发〔2020〕39号)、《江苏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苏民规〔2020〕5号)、《江苏省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认定暂行办法》(苏民规〔2021〕1号)、《泰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泰办发〔2021〕4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市民政局起草了《泰州市低收入人口认定管理办法》,现将《泰州市低收入人口认定管理办法》全文在网上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大众意见建议,您可在2021年10月12日之前将自己的意见或建议通过邮寄信件、传真或者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 通信地址:泰州市司法局行政法规处 邮政编码:225300 传 真:0523-86197862 电子邮箱:tzzqyj@126.com(“泰州征求意见”首字母) 附件:泰州市低收入人口认定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doc 泰州市司法局 2021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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