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泰州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无废城市”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实际行动,是致力民生、聚力转型,实现“强富美高”总目标的重要举措。为更好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根据生态环境部等18个部委《关于印发〈“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固体〔2021〕114号)有关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市生态环境局起草了《泰州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现将《泰州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稿)》全文在网上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大众意见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2年10月25日—11月24日,意见建议通过邮寄信件、传真或者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

通信地址:泰州市司法局行政法规处

邮政编码:225300

传    真:0523-86839191

电子邮箱:tzzqyj@126.com

附件1:泰州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泰州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稿)》解读.doc

泰州市司法局

2022年10月25日

泰州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日期:2022-10-25 截止日期:2022-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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