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泰州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了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市应急局起草了《泰州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现将《泰州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全文在网上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大众意见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2年11月25日—12月25日,意见建议通过邮寄信件、传真或者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

通信地址:泰州市司法局行政法规处

邮政编码:225300

传    真:0523-86197862

电子邮箱:tzzqyj@126.com

附件1:《泰州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泰州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解读.doc

泰州市司法局

2022年11月25日

泰州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日期:2022-11-25 截止日期:2022-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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