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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加快推进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意见的通知
  • 信息来源:市政府
  • 发布日期:2016-01-29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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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泰州市关于加快推进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10日

  泰州市关于加快推进信息通信

  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

  信息通信基础设施是国家重要的公共基础设施,是城市基础建设的重要环节,是信息化发展的重要载体和战略支撑。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政府关于大力实施“宽带中国”战略加快提升全省宽带发展水平的意见》(苏政发〔2014〕50号)、《江苏省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办法》(省政府令第102号)、《江苏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苏政发〔2015〕94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泰州市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宽带中国”示范城市创建和“智慧泰州”建设为契机,坚持统一规划,政策扶持,协同推进,集约建设,加快互联网、物联网和云计算等新技术产业发展,完善信息通信网络安全和应急保障体系, 促进全市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不断提升泰州信息通信基础设施整体水平和信息化服务水平,为泰州经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2015年到2018年,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累计投资50亿元,全面建成以“第四代移动通信技术(4G)+无线网络(WIFI)”为主的多层次、广覆盖、多热点的无线宽带网络,实现第四代移动通信技术(4G)网络全覆盖和无线网络(WIFI)的热点区域覆盖;全面实施泰州“全光网城市”工程,普遍实现光纤到户;全面提升信息通信应用水平,广泛构建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深度强化网络与信息安全能力,提供高速、优质、安全的信息化网络服务。

  2016年,全市家庭实现光纤全覆盖,固定宽带普及率达75%,家庭用户平均带宽达12兆比特每秒(Mbps);第四代移动通信技术(4G)站点总数达8400座,网络覆盖率达97%,第三代及第四代移动通信技术(3G/4G)移动电话普及率达60%;在境内铁路和城乡热点区域,基本实现第四代移动通信技术(4G)网络无缝覆盖;高清互动电视用户占有线电视用户比例超过40%。

  2017年,在全市家庭实现光纤全覆盖的基础上,基本实现在网宽带用户“全光化”,固定宽带普及率达80%,家庭用户平均带宽达15兆比特每秒(Mbps);第四代移动通信技术(4G)基站总数达10500座,网络覆盖率达98%,第三代及第四代移动通信技术(3G/4G)移动电话普及率达70%;高清互动电视用户占有线电视用户比例超过45%;初步建立惠及全市的信息服务体系和综合信息平台。

  2018年,固定宽带普及率达85%,城市和农村家庭宽带接入能力达到100兆比特每秒(Mbps)和20兆比特每秒(Mbps);第四代移动通信技术(4G)站点总数达12200个,城市核心区无线局域网(WLAN)热点覆盖率达100%,第三代及第四代移动通信技术(3G/4G)移动电话普及率达80%;高清互动电视用户占有线电视用户比例超过50%;建成并逐步完善涉及金融、农业、教育、环保等行业的社会公共信息化服务平台。

  三、主要任务

  (一)统筹信息通信基础设施规划,指导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

  制定空间布局规划。行业主管部门要联合通信运营企业制定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空间布局规划,明确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总体目标、年度计划、技术规范,推动相关政策的制定;规划主管部门要将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空间布局规划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推动通信机房、管道、杆线、基站、光纤宽带等信息通信基础设施统一规划建设,从源头上解决机房建设难、管线铺设难、基站选址难的问题。

  支持规划实施。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为通信普遍服务提供支持,对通信机房、管道、杆线、基站、光纤宽带等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租用、迁移提供条件和便利,并按各自职能积极协调解决建设中的问题和矛盾。信息通信基础设施运营企业要认真落实市政府与省公司战略合作协议,按照空间布局规划要求,制定“十三五”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二)加快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信息通信基础设施能力。

  推进光纤宽带网络全面提速。信息通信基础设施运营企业要加大资金投入,创新建设模式,大力推进“宽带中国·光网城市”工程,建设以光纤接入为主的宽带网络,2015年实现城区、集镇有线宽带全光网覆盖,2018年实现包括农村村组在内的全区域有线宽带全光网覆盖,提升接入网宽带网络服务能力;加快广电骨干网建设,全面建成基于数字化和双向化改造的下一代广播电视网络。

  加快无线通信网络优化升级。加快第四代移动通信技术(4G)基站建设,实现城区道路、机场、铁路、政府、企业、学校、酒店、公共区域及社区的无线全覆盖;加快推进城乡热点区域的无线宽带网络建设,实现城区(含各县市城区)和热点地区的无线宽带全覆盖;推进“无线泰州”建设,构建以第四代移动通信技术(4G)+无线网络(WIFI)为主的多层次、广覆盖、多热点的无线宽带网络。

  加快下一代互联网建设与应用。加快城域网、接入网、互联网数据中心(IDC)、业务系统、支撑系统等基础设施的下一代互联网(IPv6)升级改造,全面提升下一代互联网(IPv6)用户普及率和网络接入覆盖率。积极推动互联网企业、商业网络系统及政府、学校、企事业单位网络系统的下一代互联网(IPv6)升级改造,促进各类业务向下一代互联网(IPv6)平滑过渡。加快推进内容分发网络向大容量、广覆盖、智能化演进,不断增强网络流量承载与分发能力。支持开展未来网络重大基础设施(CENI)项目的关键技术研究,加强相关领域产品研发和产业孵化。大力推广基于下一代广播电视网的创新业务及相关应用。

  开发建设信息应用服务平台。围绕“智慧泰州”信息化建设,着力推进政府信息的整合共享,避免浪费。着力扩大服务范围,推进智慧教育、智慧环保、智慧水利、智慧城管、智慧卫生、智慧交通、智慧旅游等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完成医药城数据中心、吴洲路数据中心、凤凰路数据中心的建设,将市政府云计算中心打造成全市的“电子政务服务中心”“基础设施管理中心”“数据存储备份中心”“城市信息资源中心”“城市数据发布中心”和“信息安全保障中心”,逐步建立本地区企业产品、交易信息、招商信息、融资信息发布平台,在保护专利、版权的前提下,为中小企业升级发展提供数据、资料查询服务,提高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优化工业云、企业云、政务云平台。加强农村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村综合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建成覆盖城乡的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和社区综合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构建一体化的便民服务体系。推动通信、广电运营企业及相关企业拓展工业大数据服务业务。鼓励中小型园区及行业企业向信息服务提供商购买专业服务。

  (三)维护网络信息安全,保障合法权益和推广信息普遍服务。

  维护网络信息安全。建立和完善通信网络应用安全保护机制,搭建市、市(区)两级网络信息安全预警监测平台,逐步构建覆盖全市、分级管理的网络信息安全预警监测体系;完善应急通信保障网络和应急通信预案,推进第四代移动通信技术(4G)政务专网、城市应急通信体系及城市公共安全监控系统的建设,建成统一、高效、灵活的应急通信指挥调度系统,提高重要通信保障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应急能力。

  保障合法权益。因新建、改建、扩建通信设施,造成相关权益人经济损失的,通信业务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补偿;因征地拆迁或公路、铁路、城镇道路、城市轨道交通、桥梁、隧道、农田、水利工程等建设,确需搬迁通信设施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管理条例》和《江苏省公用电信设施损坏经济损失计算方法》,由提出改动或者迁移要求的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在承担改动或者迁移所需费用的基础上,提供相关替代站址、空间等条件,由通信业务经营者进行搬迁;通信业务经营者需要进入放置通信设施的场所进行施工、维护和维修等活动的,该场所的产权人或管理人应当给予配合、提供便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阻挠、妨碍通信业务经营者进入放置通信设施的场所进行施工、维护和维修。

  推广信息普遍服务。鼓励具备条件的工业企业及生产性服务企业加快信息通信终端设备更新换代速度。支持通信、广电运营企业为农村用户提供实用、价优的终端和业务,大力提高农村地区信息通信终端普及率。推动通信、广电运营企业提高网速、降低资费,促进信息通信消费。面向农村地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信息通信服务资费优惠套餐,保障社会公众平等享有信息使用权。加快推进电信网、互联网和广播电视网三网融合工作,实现三网融合全面普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以申报“宽带中国”示范城市项目为契机,为全面提升全市信息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市长任组长,市发改委、经信委、公安局、财政局、科技局、国土局、住建局、环保局、规划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园林绿化管理局、水利局、效能办、通信行业管理办公室、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铁塔公司和供电公司等部门(单位)为成员的市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各项工作,完善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建立通报机制,加强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主要负责审核和协调推进全市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年度计划;定期召开季度例会,协调解决实施中的矛盾和问题,督促和推动重点工程建设;遇有政府重大工程,协调信息通信基础设施予以配套建设。

  (二)规范建设管理。统筹规划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由通信行业管理办公室牵头,组织市相关部门及各信息通信基础设施运营企业,编制《泰州市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空间布局规划》(2016—2020年)。将通信机房、管道、杆路、基站、光纤宽带等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与水、电、气等城市基础设施,一并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将信息通信基础设施作为交通、水利、市政等大型公共设施的重要配套,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设计,明确一定规模的项目必须预留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空间与位置。新建工业园区、住宅小区、商贸区、高校等城市基础设施时,应同步配套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并执行国家相关规划设计标准。严格执行住建部颁布的《住宅小区光纤到户通信配套设施建设标准》及省政府颁布的《江苏省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办法》,将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列为城市新建住宅区、住宅建筑及商住楼的必要验收项目,由市建设主管部门牵头,并联合通信行业主管部门,与建筑主体工程同步组织竣工验收,对于不能达标的住宅小区、商住楼宇不予验收通过。出台小区共进共维管理意见,完善小区驻地网等信息通信基础设施的管理。

  简化信息通信设施建设审批流程。尽快出台公众移动信息通信设施设置管理规定,明确信息通信设施建设各类事项的归口,优化基站等信息通信设施的报建流程,明确相关流程的时限。国土资源部门要建立审批绿色通道,对符合条件的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统一打包受理,对已建机房和基站的权证办理工作予以支持。供电公司要为基站建设用电报装、线路租挂、电力抢修设立绿色通道,增设专门的客户经理,支持对基站电力新增、扩容的建设,加快对基站用电需求的审批速度。

  开放公共资源,推进资源整合利用。对城市公共资源进行规划,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免费开放市政设施和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机构等所属公共设施用于支持通信基站、通信管道等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并提供通行便利,保障公平进入,禁止巧立名目收取进场费、协调费、分摊费等不合理费用;做好移动通信信号对公路、铁路、桥梁、河道、运河堤岸等交通设施的覆盖,加强对公路、港口等大型公共设施的信息通信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支持信息通信基础设施运营企业对既有大型公共设施进场改造,建设信息通信基础设施。依据《江苏省公用电信设施损坏经济损失计算方法》,规范全市的公用通信基站建设补偿和场地租金标准与范围,不得以位置优势为由收取不合理的租赁费用。

  (三)加大扶持力度。加大资金投入。市、市(区)两级财政要加大资金投入,支持三网融合、物联网、云计算等重大项目建设。加大政策扶持。研究制定信息通信基础网络管道租用、管线穿越公共设施、迁移改造等方面的具体政策,全力支持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用地支持。依据《泰州市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空间布局规划》,出台信息通信设施建设用地支持措施,在规划和建设中优先安排基站建设用地指标。

  (四)加强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安全保障。市经信委、公安局、工商局、通信行业管理办公室等部门和单位要加大信息通信基础设施保护力度,按照《江苏省信息化条例》《江苏省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办法》的要求,依法惩处危害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安全的违法行为,经信委要进一步加大对非法台站的打击力度,加强无线电监测和干扰查处力度,切实保证通信、广电运营企业的频率资源;公安局要严厉打击盗窃、破坏信息通信基础设施的犯罪活动,严肃查处野蛮施工破坏信息通信基础设施的行为;工商局要依法把好废旧金属收购站点的市场准入关,加强废旧金属的收购市场监管。

  (五)营造良好建设环境。加强舆论引导,扩大科普宣传。积极组织协调媒体对我市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进行宣传,重点普及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与保护以及电磁辐射的相关知识,消除社会公众对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的片面认识。市环保局、无管办会同通信行业管理办公室,对电磁辐射进行监测,及时公开监测数据,向公众提供准确信息,化解公众疑虑,赢得社会公众对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理解、认同和支持,助力泰州经济社会全面转型升级和健康稳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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