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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印发泰州市电子商务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 信息来源:市政府
  • 发布日期:2016-01-29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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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府关于印发泰州市电子商务发展

  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泰州市电子商务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泰州市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10日

 

  泰州市电子商务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2016—2018)

  为推进我市电子商务加快发展,按照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国发〔2015〕24号)、《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46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苏政办发〔2014〕6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思路

  按照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商业道德,以“行政推动、示范引导、园区集聚、规范发展”为宗旨,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优化关检监管措施,提高通关效率,引入和培育一批电子商务企业和平台,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进社区以及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扩大我市电子商务交易规模,实现电子商务广泛应用,为我市转型升级、融合发展提供新动力。

  二、发展目标

  到2018年,全市电子商务交易额超800亿元(含跨境电商),其中在泰州行政区划内实现结算的电子商务交易额达100亿元,网络购物交易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5%。打造5个在全国有影响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建成1-2家本地电子商务支付(结算)平台、3-5家仓储物流平台,各市(区)、泰州医药高新区分别建成1-2家业务流程服务平台(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培育出口额超1000万美元的重点跨境电子商务企业30家。移动上网用户普及率达到70%以上,全市电子商务直接从业人员超过10万人。培训电子商务人才1万人次以上,培育引进电子商务高层次人才100名以上,创建省级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基地2个。

  三、重点任务

  (一)深入开展示范工程建设

  1. 创建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建立健全电子商务重大项目引进、培育机制,大力引进境内外知名电子商务企业和平台,加快培育龙头型、骨干型电子商务企业。发展特色化电子商务集聚园区,支持各类产业园区建立青年电子商务创业园,鼓励重点电子商务集聚区争创国家及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加大海陵区歌德电子商务生态园、泰州医药高新区数据产业园等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区建设力度,加快推进“一般出口、直购进口、特殊区域出口、进口展示交易”等跨境电子商务试点。(牵头单位: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商务局、经信委、团市委)

  2. 创建电子商务示范平台。发展互联网平台经济,重点在机械制造、生物医药等领域培育一批集交易、物流、支付于一体的行业电子商务平台。支持“泰州中国医药城华药网医药第三方电子交易平台”、“赛伯乐”等跨境电商平台不断丰富商品和服务种类,形成“平台集聚经济”。推动“淘泰州”等综合性平台提升服务功能和水平,不断丰富产品,扩大经营范围,增强对线下企业的吸引力。打造“中国壁纸商城”等专业性垂直类电子商务平台,推动建材、家具、农产品等领域发展专业化电子商务平台,增强实体产业发展活力和市场竞争力。培育电子商务第三方服务平台,推动“他拍档”等第三方电商服务机构加快发展,加快引进电子商务人才、代运营机构,助推我市电子商务发展。(牵头单位:商务局,配合单位:发改委、经信委、教育局、人社局)

  3. 创建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制订《泰州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乡镇评选办法》,从2016年开始,每2年在全市择优认定15-20家电子商务重点示范企业、6-8家示范乡镇、2-3家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10家跨境电子商务骨干企业,打造本地有特色龙头电子商务企业,引进外地龙头电子商务企业入驻泰州,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提高泰州在电子商务领域的知名度。力争到2018年,创成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1-2家。(牵头单位:商务局,配合单位:发改委、经信委)

  (二)加快电子商务与传统产业融合

  1. 推动电子商务与传统工业融合发展。大力推广供应链电子商务模式,提升制造业配套协作水平及资源配置效率,积极引导终端中小型企业依托阿里巴巴、京东等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设网络店铺。鼓励制造业龙头企业建立自营电子商务平台,加强与境外企业的合作,通过海外仓、展示中心、体验店和配送网点等模式,加快融入海外零售体系,扩大市场销售份额。力争到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中小工业企业开展电子商务的比例分别达到95%和50%,企业自建海外仓2-4个。(牵头单位:经信委,配合单位:发改委、商务局)

  2. 推动电子商务与传统商业融合发展。鼓励百货商场、购物中心、老字号和品牌专营店等等商业企业建立网上销售平台,着力打造一批立足本土、彰显特色的精品“网购商城”。支持零售、餐饮、休闲、生活服务类商家及传统商业街区应用O2O(线上到线下)模式开展营销。力争到2018年,规模以上商业企业和中小商业企业开展电子商务的比例分别达到100%和80%。(牵头单位:商务局,配合单位:发改委、经信委、工商局)

  3. 推动电子商务与传统专业市场融合发展。推动钢材、木材、塑化等生产资料专业市场电子商务化,加快市场交易和管理模式转型升级。引导家居类专业市场加强合作,大力拓展现场体验、家装设计等增值服务,加快形成泰州网上家装市场新优势。利用海陵区温泰小商品批发市场打造“东部市场与电子商务融合区”。依托海陵区城北物流园区的钢贸市场与上海钢联物联网合作的信息平台和“华东五金城网上平台”,培育大宗商品电子商务企业。支持江南春(江苏买菜网)等特色农产品龙头企业实施鲜活农产品直供社区示范工程,打造农副产品品牌网站。力争到2018年,传统专业市场经营户电商化比例达80%,在市区设立鲜活农产品直供社区配送点100个以上,自建农副产品品牌网站2-3个。(牵头单位:商务局,配合单位:发改委、经信委、农委、工商局、供销社)

  (三)深化重点领域应用

  1. 深化跨境电子商务应用。制定完善跨境电子商务扶持政策,加快通关一体化改革,优化检验检疫措施,提高通关效率,实现“互联网+外贸”优进优出,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引导我市脱水蔬菜、数控机床、减速机、汽车零部件、服装鞋帽、动力机械、家居饰品等具有较大优势的外贸企业利用跨境电子商务拓展销售渠道,实现电商化转型。加大跨境电子商务项目的招引力度,加快培育跨境电子商务平台,集聚一流的电子商务企业、物流企业和网络金融服务企业,打造泰州市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加大对我市跨境电商平台企业拓展境外市场的扶持力度,支持企业利用阿里巴巴、京东、兰亭集势、敦煌网等平台开拓跨境电子商务业务。力争到2018年,我市跨境电子商务年贸易额超过10亿美元。(牵头单位:商务局、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配合单位:泰州海关、邮政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 深化服务外包电子商务应用。引导文化创意产业园、软件园、留学生创业园等载体向服务外包领域发展,争创国家级服务外包示范区和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推动全市服务外包企业加快电子商务和服务外包两大产业有机融合、互动发展,围绕软件研发、平台维护、网络推广、移动应用、创意美工、代运营等业务,加快拓展电子商务服务外包新领域。鼓励生物医药服务外包企业、数据产业服务外包企业以及重点电子商务服务外包企业以合作、并购、业务创新等方式加快规模化和综合化发展。(牵头单位:商务局,配合单位: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发改委、经信委、科技局)

  3.深化移动电子商务应用。加快推动移动电子商务普及应用,提供即时化、个性化、专业化的电子商务服务。支持传统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同步开展移动电子商务,重点对移动电子商务产业链企业给予扶持。加快推动公共服务移动电商发展,促进移动电子商务运用于教育、医疗、社保、交通、工商、税务等民生和社会管理领域,提升公共服务效能。(牵头单位:商务局,配合单位:金融办、教育局、卫计委、人社局、交通局、旅游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住建局、供电公司)

  (四)强化重点体系建设

  1. 加强农村电子商务体系建设。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市(区)、综合示范乡镇创建活动,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并向全市推广。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宣传和销售地理标志产品,加快品牌农产品走出去步伐。支持淘宝、京东等知名企业在泰开设农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站(点),开展网上代购代销和便民服务等业务,促进农村地区电子商务发展。力争到2018年,创成省级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县2个,省级农村电子商务示范村5个,培育市级电子商务示范村15个,全市行政村开展电商覆盖率达90%以上。(牵头单位:商务局,配合单位:农委、供销社、团市委)

  2.加强社区电子商务体系建设。推动城市社区发展餐饮、娱乐、培训、家政、婚庆、旅游、家装、再生资源回收等服务类电子商务。引导电子商务企业整合社区现有便民服务设施开展物流分拨、快件自取、电子缴费等配套服务。鼓励物业服务等企业依托互联网创新社区电子商务服务模式,开展面向社区居民的电子商务增值服务。力争到2018年,设立社区电商服务站100个。(牵头单位:商务局,配合单位:民政局、文广新局、卫生局、旅游局、人社局)

  3.加强电子商务支付体系建设。以实现在泰州结算为目标,增强和拓展我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线支付服务的能力和功能,加快推进移动支付电子商务发展,鼓励支付宝、翼支付等移动支付平台在本地应用推广,进入民生和社会服务领域,惠及民众生活服务(如水电煤查询和缴纳)、出行服务、娱乐服务等。逐步拓展面向全国网上支付业务,打造一批功能完善、特色明显、安全易用的电子商务在线支付平台,形成以满足支付需求为导向,银行业金融机构、支付机构、担保机构、支付清算组织等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支付服务体系。(牵头单位:人民银行泰州分行,配合单位:财政局、金融办、商务局、国税局、地税局、海关)

  4.加强电子商务物流体系建设。加快省级重点物流基地和苏州国际邮件互换局泰州分支机构建设,完善电子商务物流中转、分拨中心规划布局。支持海陵区城北物流园、温泰物流园等物流园区建设,完善市区数字物流体系。探索建立同城物流配送体系,努力破解“最后1公里”物流瓶颈。加快完善跨境电子商务物流支撑体系,推进泰州电子口岸建设,积极融入长三角通关一体化建设,构建跨境电子商务便利化物流通关环境。(牵头单位:发改委,配合单位:经信委、商务局、交通局、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邮政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级机关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市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负责电子商务规划、指导、协调和管理。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通报工作推进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各市(区)、泰州医药高新区要加强电子商务管理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建立健全相应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发挥统筹规划、政策促进和综合协调作用,全面推进我市电子商务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结合实际,制订扶持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财政资金政策和管理办法,对发展趋势好、带动性强的企业以奖励补贴的形式给予支持,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以基金参股结合PPP模式的方式共同参与建设。各市(区)、泰州医药高新区要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和属地原则,同步安排专项扶持资金,支持推进电子商务应用、跨境电商发展、培育重点企业和平台、推进电子商务集聚区建设、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发展、引进知名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配套支撑体系建设等重点工程。探索运用产业发展基金引领和支持电子商务发展的新路径,积极向上争取国家、省电子商务政策及资金支持,及时配套相关政策和资金。

  (三)加快电子商务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实施《关于加快推进“人才强企”的若干政策意见》,建立健全领军型电子商务人才引进机制,大力引进境内外高层次电子商务人才。建立健全操作型电子商务人才引进培养机制,加快推进全市电子商务培训基地建设,积极引导全市电子商务专业大专院校、专业电子商务培训机构及重点电子商务企业加强资源整合和交流合作,大力培养实用型、技能型电子商务人才和青年电子商务创业型人才。

  (四)强化电子商务市场监管。认真履行政府监管职能,创新管理模式,完善协同机制,建立完善能够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网络基础设施、信息安全体系、信用管理体系和交易监管体系,引导电子商务企业诚信经营。强化质量保障、交易安全、消费者权益和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监管,维护行业正常经营秩序。积极发挥市电子商务协会作用,搭建资源融合、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平台,提升行业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行业自律和依法经营。加强与各电子商务运营商的合作,建立电子商务统计分析体系,提升电子商务数据统计监测、分析的智能化水平,为电子商务的科学发展提供指导和决策参考。

  (五)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深入开展电子商务示范园区、示范平台和示范企业评选活动,激发新一轮创业创新的热情。组织高峰论坛、主题演讲和专题培训、电商展览会、网货交易会等活动,加大电子商务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力度,引导传统企业切实转变经营理念,充分认识发展电子商务的重要性。引进高端的宣传、策划机构,强化泰州产品网络形象设计和宣传,并通过政府引导,不断扩大示范效应,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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