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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2016年一季度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作情况的通报
  • 信息来源:市政府
  • 发布日期:2016-05-31 16:33
  • 浏览次数:

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督促各地加快推进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作进度,确保完成2016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根据各市(区)上报数据,现将一季度全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情况通报如下:

一、棚户区(危旧房)改造新开工情况

1—3月份,全市各类棚户区(危旧房)新开工3725套(户),占年度目标任务15476套(户)的24.07%。高港区开工率为135.71%,泰兴市、医药高新区开工率超过40%,靖江市、海陵区开工率低于10%,兴化市、姜堰区开工率为0。

二、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货币化安置情况

1—3月份,全市各类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货币化安置1804户,占新开工3725套(户)的48.43%。高港区货币化安置比例为100%,靖江市、海陵区、医药高新区货币化安置比例分别为66.67%、69%、63.75%,泰兴市货币化安置比例为36.82%。

三、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基本建成情况

1—3月份,全市各类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基本建成4403套(户),占年度目标任务12538套(户)的35.12%。泰兴市、靖江市、医药高新区基本建成率达到序时进度,海陵区、高港区基本建成率低于15%,兴化市、姜堰区基本建成率为0。

各市(区)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棚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下达2016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的通知》要求,切实把棚户区改造这一重大民生工程建成民心工程,健全年度棚改工作奖惩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加快开工进度,进一步提高货币化安置比例。对棚改续建项目和2016年新建项目,要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加快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确保优质高效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特此通报。

 

附件:2016年1—3月份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进展情况表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25日

附件

2016年1—3月份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进展情况表

套(户)

城市/部门

开工任务完成情况

基本建成任务完成情况

计划数

已完成

开工率

其中货币化安置

计划数

已完成

基本建成率

户数

占开工数的比例

海陵区

7117

287

4%

198

69%

1353

198

14.63%

高港区

140

190

135.71%

190

100%

2086

190

9.1%

医药高新区

1992

767

38.5%

489

63.75%

2417

1615

66.82%

城投公司






1482

1482

100%

姜堰区

1065

0

0

0

0

700

0

0

靖江市

573

45

7.85%

30

66.67%

1000

246

24.6%

兴化市

1000

0

0

0

0

1000

0

0

泰兴市

3589

2436

67.87%

897

36.82%

2500

672

26.88%










合计

15476

3725

24.07%

1804

48.43%

12538

4403

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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