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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泰州市交通运输行业“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信息来源:市政府
  • 发布日期:2019-07-03 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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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交通运输局,高港、医药高新区分局,局属各事业单位,市交通工程建设各指挥部办公室,局机关有关处室:

根据省厅《交通运输行业“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苏交安函﹝2019﹞37号)和泰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全市“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泰消委办〔2019〕1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制定了《泰州市交通运输行业“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平安交通”建设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明查暗访工作等要求,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泰州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5月29日

        

 


 泰州市交通运输行业“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做好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意义重大。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消防安全,按照省厅和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统一部署,市局决定从现在起至10月份在全系统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行业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近期省、市关于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突出重点行业领域,紧密结合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明查暗访工作,以及《省安委会关于以更高标准 更严措施管控交通运输领域重大安全风险的通知》要求,防范化解行业交通运输安全和消防安全重大风险,坚决防止发生重特大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和火灾事故,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良好的交通运输安全环境。

二、重点检查内容

各单位要突出道路“两客一危”、港口危险货物装卸储存、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施工、水上风景旅游区等行业安全监管重点领域,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

1.综合消防安全方面:针对交通运输企业(1)消防安全责任制。(2)从业人员消防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的培训。(3)是否按照消防部门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并完好可用。(4)应急预案制定和应急演练。

2.港口码头消防安全方面:(1)港口企业消防安全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工作开展情况。(2)港口码头危险品集装箱作业申报审批情况,是否存在漏报、瞒报和谎报现象。(3)港口危险货物储罐、港口压力管线、危险货物码头消防设备设施、危险货物现场作业消防安全情况。(4)危险品码头、储罐消防设备设施日常维护和安全管理情况。(5)高温季节危险品码头和储罐降温措施落实情况,重点储罐区防爆燃措施落实情况。(6)石油化工码头及其仓储设施防雷防静电安全隐患排查情况。(7)动火作业第三方监管制度落实情况。

3.水上交通消防安全方面:(1)内河通航安全情况,检查影响通航安全的违章停泊、作业行为,加大对通航水域非法采砂和占用通航水域过驳作业行为的查处,检查内河加油(气)站(船)消防设施和船舶加油(气)停靠秩序等。(2)地方政府乡镇渡口监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乡镇渡口监控监督制度执行情况,严厉打击非法渡运行为。(3)水上风景区旅游客船经营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及旅游船舶消防安全状况等。(4)汛期船舶登记、待闸和过闸秩序维护情况,危化品船舶过闸管理情况等。

4.道路运输消防安全方面:(1)汽车客运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落实情况,特别是要督促企业加强小件快运物品的检查,严防危险品上车出站。(2)公交车、重点公交场站设施及高层建筑等消防安全防范工作落实情况,公交车灭火器、消防锤等消防设备设施配备情况,驾驶员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应急疏散知识培训情况等。(3)城市公交、客运企业针对车辆起火、运营事故等不同类型公共交通突发事件的消防应急预案准备情况。(4)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车辆维护与检测、电子运单和车辆动态监控制度落实情况,审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资质条件和从事驾驶、装卸管理、押运人员的从业资格。

5.公路基础设施消防安全方面:(1)桥梁工程师制度、一桥一档制度、定期检查制度落实情况。(2)辖区国省干线管辖桥梁(涵洞)下是否有非法堆积物、违法搭建设施等行为,穿跨越设施特别是油气管线、涉路施工场所、执法场所、服务区、收费站点以及办公场所等处的消防工作情况。

6.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消防安全方面:(1)消防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人机管理、检查分析等方面要求。(2)对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组织开展多层级的消防安全检查。(3)集中打击整治工程建设领域非法、违法及违规行为。(4)施工工地防坍塌措施、防坠落措施落实情况。

三、工作步骤及措施

从现在开始到10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5月底前)。

各单位要按照要求,根据当地工作实际和交通运输行业特点,结合“平安交通”建设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和明查暗访工作,认真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1日至10月10日)。

各单位要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同时,突出重点领域,切实摸清摸透行业消防安全重大风险,找准查实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对行业重点领域火灾隐患进行排查治理,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等重大活动期间,加大管控力度,确保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三)总结验收阶段(10月11日至10月20日)。

各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结合当前开展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对前期发现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隐患进行“回头看”,跟踪掌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各项整改措施有效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认识。各单位要深刻汲取近期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和省内外发生的火灾事故,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各项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认真组织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行业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

(二)结合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同步开展行业消防安全执法检查行动。各单位要结合“平安交通”建设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明查暗访和《省安委会关于以更高标准 更严措施管控交通运输领域重大安全风险的通知》要求,在检查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同时,把行业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改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一并组织推进,严格落实行业消防安全执法检查各项要求。

(三)按时上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部署开展情况。请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部署开展情况于5月10日前报送至局安监处。5月份起,每月8日、23日前报送《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统计表》,每月23日一并报送工作小结,10月16日前报送工作总结。重大案件、重要情况随时报送。联系人:张艳,电话:86881832,邮箱:tzjtjaq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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