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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泰州市民政局2019年普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信息来源:市政府
  • 发布日期:2019-08-19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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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泰州市民政局2019年普法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泰州市民政局

                            2019年7月31日

 

泰州市民政局2019年普法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根据泰州市法宣办、司法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市级机关部门普法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泰法宣办〔2019〕10号)和《泰州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办法》(泰办发〔2018〕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就2019年度普法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的要求,结合民政工作实际,进一步突出重点、健全机制、注重实效,全面推行以案释法,推动执法、服务、管理与普法的深入融合,为深入推进和谐泰州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积极开展普法服务“新八进”活动

各相关责任处室(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开展普法志愿服务“718行动”的实施意见》,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志愿服务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进园区、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家庭、进公共场所、进单位活动,形成普法服务“新八进”格局。宣传重点内容包括:1.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2.宪法、党内法规及其他国家基本法律;3.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婚姻法、殡葬管理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重点法律法规;4.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全面落实以案释法制度

按照市法宣办《关于在全市建立“以案释法”工作制度的实施意见》(泰法宣办〔2015〕13号)文件要求,严格落实以案释法主体责任,健全完善以案释法工作机制,建立典型案例收集、整理、筛选工作机制,建立定期发布、宣讲、季度报表等制度,建立典型案例库,依托“以案释法”宣讲队,常态化推进“以案释法基层行”活动。各相关责任处室(单位)每年报送网站以案释法案例不少于4例,“以案释法基层行”宣讲活动不少于2次,在市级新闻媒体制作以案释法类节目(栏目)每季度不少于1期,向市法宣办报送征集评选以案释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和法治创建典型案例各1例。

(三)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1.强化民政系统内普法教育工作。着眼于单位法治建设的薄弱环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做好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教育培训工作。办公室重点抓好干部职工学法,举办“法治大讲堂”活动不少于2次,全体工作人员学法不少于40学时,确保全体人员法宣在线平台学习不少于5000积分。人事教育处组织党委中心组专题学法不少于2次,依托道德讲堂开设法治专场不少于1次,增加法律知识问答、法律宣传等法治教育环节。社会救助处依托民政助理培训班,对全市民政助理开展1次普法讲座。

2.加大基层群众法治宣传力度。依托网站、“泰州民政”微信公众号,借助村(社区)宣传橱窗,利用报纸、电视台新闻媒体开辟专版专栏,开展形式多样的公益普法宣传活动。社会组织管理处加强普法类公益组织扶持力度,结合社会组织的注册登记管理,强化社会组织成员学法培训,动员各级各类公益性社会组织参与普法志愿服务活动。

3.加强部门联动抓好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人事教育处结合大走访大落实新风行动、“双基双强”行动、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党员义工周末广场集中服务、“阳光扶贫”等主题活动,认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处配合司法局等部门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崇德尚法”新型村(社区)创建活动,推进自治、法治、德治“三治合一”工作。社会组织管理处联合相关部门,在开展各类公益服务项目创投大赛中,增加法治宣传类服务项目。相关处室(单位)积极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四绿”行动、扫黑除恶等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4.打造民政普法特色创新项目。社会事务处依托社会组织进驻社区、婚姻登记处等活动,开展婚姻法等法治宣传,重点打造“有爱有家”婚姻家庭辅导创新项目。围绕“结婚前、结婚后、离婚前、离婚后”四个关键期,通过婚姻法、收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政策宣传,开展婚恋教育引导、婚内心理调适、婚姻危机疏导及离婚后的情感辅导等服务。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机构改革单位职能和人事变动,调整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见附件1)。各处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工作,根据普法清单确定本年度普法工作重点,形成“有部署、有落实、有总结”的工作格局。

(二)严格考核奖惩。建立健全激励奖惩和责任追究机制,将普法工作落实情况列入法治建设考核的重要方面,纳入内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领导小组对各处室、各单位普法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年度和阶段性评估检查,对开展普法工作成绩突出的处室(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对执法犯法、违法用权等行为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确保普法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宣传报道。各处室、各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责,认真研究部署,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手段和方法,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并将相关活动信息及资料及时报送办公室汇总。

(四)注重经费保障。财务审计处将普法经费专门列项纳入部门预算,按照“专款专用、及时拨付”的原则,及时核拨经费,保障法治宣传工作有序顺利开展。同时加强对普法经费投入、支出的监督管理,定期进行跟踪检查,最大限度地发挥经费的使用效益。

 

附件:1.市民政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2019年度泰州市民政局普法工作责任清单

 

                         泰州市民政局

                        2019年7月31日

 

附件1

市民政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李志高  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朱  莹 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孙  雷 副局长

郑永寿 副局长

曹戎健 副局长

张阿晓 副调研员

陈庭文 副调研员

李中林  副调研员

成  员:林马贤  机关党委副书记

    钱志宇  办公室主任

    戴祝英  社会组织管理处处长

    刘春国  社会救助处处长

    沈  慧  基层政权与社区治理处处长

    刘少峰  区划地名处处长

    陈  红  社会事务处处长

    史海春  养老服务处处长

     刘双林  儿童福利处处长

    戴晓玉  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处长

    尹家和  财务审计处处长

    钱建马  人事教育处处长

    李明华  福利生产办公室主任

    葛  峻  社会捐助服务中心主任

    陈  勇  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主任

    罗厚义  社会福利中心主任

    刘银林  救助管理站站长

    鞠益民  殡仪馆主任

    于华根  老年活动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钱志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2019年度泰州市民政局普法工作责任清单

 

序号

重点内容

责任科室

责任人

1

普法宣传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党章等党内法规

人事教育处

钱建马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监察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信访条例

办公室

钱志宇

3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扫黑除恶政策宣传

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处

沈  慧

4

慈善法、公益事业捐赠法、志愿服务条例

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

戴晓玉

5

婚姻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殡葬管理条例、惠民殡葬政策宣传

社会事务处

陈  红

6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养老服务处

史海春

7

未成年人保护法、收养法

儿童福利处

刘银林

8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社会救助处

刘春国

9

行政区划管理规定、地名管理条例

区划地名处

刘少峰

10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社会组织管理处

戴祝英

 

序号

重点内容

责任科室

责任人

11

活动案例

党委中心组专题学法

人事教育处

钱建马

12

法治大讲堂

办公室

钱志宇

13

“以案释法基层行”宣讲活动

社会组织管理处

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

戴祝英戴晓玉

14

以案释法案例(网站)

社会救助处

社会组织管理处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

刘春国

戴祝英

戴晓玉

15

市级新闻媒体制作以案释法类节目(栏目)

办公室

社会组织管理处

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

钱志宇

戴祝英

戴晓玉

16

以案释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和法治创建典型案例

社会救助处

社会组织管理处

刘春国

戴祝英

17

特色项目

“有爱有家”婚姻家庭辅导创新项目

社会事务处

陈  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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