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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市场监管局 市人社局 市教育局 市财政局 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印发特种设备领域特种设备安全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信息来源:市政府
  • 发布日期:2020-06-23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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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市场监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行政审批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泰州市特种设备领域特种设备安全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州市教育局    泰州市财政局    泰州市行政审批局

                             2020年5月28日


 


泰州市特种设备领域特种设备安全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决策部署,全面提高特种设备领域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技能水平,根据《江苏省市场监管局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特种设备领域特种设备安全技能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苏市监特设〔2020〕22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泰政办发〔2019〕65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我市特种设备领域特种设备安全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和职业技能培训教育的决策部署,聚焦特种设备领域八大类特种设备,以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导向,以落实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为根本,深入开展全覆盖、多手段、高质量的特种设备安全技能提升培训教育,打造特种设备领域高素质队伍,为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有力支撑。

力争通过实施特种设备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2021年实现以下目标:

1.全面提升特种设备安全技能水平。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高风险企业在岗和新招录特种设备管理和作业人员100%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

2.大力推动特种设备安全技能培训。引导职业院校强化涉危化品企业特种设备安全技能培训供给,开展涉危化品企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养试点。推动一批职业院校在化工园区、涉危化品企业设立分校区或依托职业院校设置职工培训机构、实训基地,支持职业院校与高风险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合作开设专业培养人才。

3.全面规范特种设备安全考核机制。特种设备安全技能培训制度机制更加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各类机构积极参与、劳动者踊跃参加、部门协调配合、政府激励推动的特种设备领域安全技能培训格局初步形成。

二、重点工作任务

1.实施特种设备安全技能教育培训。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是特种设备安全技能提升培训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要规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台账,杜绝无证上岗。组织制定并推动实施特种设备安全技能提升培训计划,劳务派遣人员、外包施工队伍人员以及新上岗员工必须纳入培训范围,统一管理和培训,确保培训计划全覆盖。

2.提升特种设备安全技能培训能力。鼓励有能力的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设立职工培训中心、建立培训体系,自主组织安全技能培训。其他不具备能力的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要委托具备实训条件专业机构,提供长期的、量身定制的安全技能培训服务。

3.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技能培训考核机制。加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规范化建设力度,严格执行教考分离,开展不定期监督检查。鼓励科研机构、企业参与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实操考核设备的研发,充分发挥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技术的优势,针对危险性较高操作项目,研究开发针对性、实用性的智能化实操考核设备。

三、培训补贴

(一)补贴对象和标准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及作业人员范围为《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实施意见》(市监特设〔2019〕32号)中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分类与项目中需要持证的人员,以及不在取证范围内的固定式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外包作业人员。

1.个人类补贴

本市户籍或在本市交纳失业保险金1年以上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经专门培训并考核合格,初次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并在泰州市范围内从业的,按照500元/人的标准给予培训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补贴不超过3次,同一作业项目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不得重复享受补贴。

2.培训项目补贴

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或者培训机构组织使用电站锅炉或石化与化工成套装置、特种设备(不含气瓶)总量50台以上的高风险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开展项目制培训,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二)补贴申领流程

各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特种设备领域安全技能培训补贴受理、审核工作。

1.补贴申请。申请人自行或委托培训机构向所在地市场监管局提交补贴申请材料,包括:《泰州市特种设备安全技能提升补贴申请表(个人)》(附件1),相关证书复印件(网上能联网查询的不需提供,下同),以及税务发票或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等相关资料。培训机构代为申请的,还需提供委托协议、《泰州市特种设备安全技能提升补贴申请表(单位)》(附件2)、《泰州市特种设备安全技能提升培训人员花名册》(附件3)。

2.审核公示。各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补贴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将符合补贴申领条件的人员信息报当地人社部门比对享受政府性培训补贴情况。符合补贴条件的,由各市(区)市场监管、人社部门分别在部门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单位名称、补贴人数及补贴金额等信息。补贴资金从市本级技能提升专账资金列支的,由市(区)市场监管、人社部门初审,信息比对后报市对口部门审核、公示。

3.资金拨付。各市(区)人社部门向当地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财政部门按规定直接或委托人社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个人或申领单位银行账户。

(三)补贴期限

补贴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人员自获证之日起6个月内申请补贴,2019年获证人员,于2020年9月30日前申请补贴。所需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列支。

四、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实施。各市(区)要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技能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制度,加强特种设备安全技能培训补贴政策宣传。强化部门联动,各市(区)市场监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和财政部门要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及时将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信息推送给人社部门,加快推进特种设备安全技能培训政策落地落实。

2.加强监督检查。各市(区)市场监管局要把企业安全培训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对企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的情况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将抽查企业培训计划、持证情况、抽考特种设备安全常识作为培训检查重要内容,发现应持证未持证或未经培训就上岗的人员,依法责令企业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依法严肃处理。进一步加强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的监督管理,强化对考核工作的过程控制,对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开展经常性的飞行检查及过程监督,发现不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开展考核的考试机构,要依法严肃处理。

3.严格资金监管。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要在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和安全生产费用预算中配套安排特种设备技能提升培训资金,用于特种设备技能提升培训。各市(区)市场监管、人社、财政部门要建立“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加强监督和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健全补贴资金实名制拨付制度,将相关补贴信息纳入实名制补贴信息系统管理。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对套取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单位或个人,要依照相应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附件:1.泰州市特种设备安全技能提升补贴申请表(个人)(略)

2.泰州市特种设备安全技能提升补贴申请表(单位)(略)

3.泰州市特种设备安全技能提升培训人员花名册(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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