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自然垄断行业合法合规竞争的提醒函
-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2022-06-09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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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各相关经营单位:
近年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不断加大对自然垄断行业的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监管力度,先后查处并公布了供水、供气等领域多起反垄断案件。为进一步引导我市相关企业规范竞争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现提醒如下:
一、各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价格法》等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合规经营,公平有序竞争,自觉维护市场竞争秩序。
二、各经营企业不得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1.与其他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企业达成、实施垄断协议的行为;2.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或者交易时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3.在经营过程中,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交易相对方的相关人员,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的行为;4.其它违反《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价格法》的行为。
三、各经营企业要认真对照上述政策,学习典型案例,开展自查整改,进一步规范自身经营行为。对经提醒后仍不整改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查处。
各经营企业如对竞争政策有疑问,可向我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处咨询。联系人:黄冬彬;联系电话:18052610619。
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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