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请求将失能评估结论为重度的参保人员予以公示的报告
  • 信息来源:市医保局
  • 发布日期:2023-07-28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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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请求将失能评估结论为重度的参保人员予以公示的报告

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根据《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泰州市市区长期护理保险失能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泰医保发〔2019〕39号)的政策文件要求,泰州市高港区长期护理保险承办机构对于杰等7名参保人员进行了失能评估及核查,达到长护保险重度失能标准,符合长护保险的相关政策,请求予以公示。公示期拟定为2023年7月28日至2023年8月3日。


附件:《泰州市高港区长期护理保险重度失能人员公示名单》

统筹区承办机构负责人签字:

统筹区经办机构负责人签字:

承办机构: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2023年7月24日                  

附件

泰州市高港区长期护理保险重度失能人员公示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家庭住址

统筹区

1

于杰

泰州市高港区大泗镇

高港区

2

徐昭余

泰州市高港区口岸街道

高港区

3

金南女

泰州市高港区永安洲镇

高港区

4

周吉英

泰州市高港区胡庄镇

高港区

5

谢通章

泰州市高港区大泗镇

高港区

6

贾兰英

泰州市高港区永安洲镇

高港区

7

陈连官

泰州市高港区大泗镇

高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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