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请求将失能评估结论为重度的参保人员予以公示的报告
- 信息来源:市医保局
- 发布日期:2023-07-28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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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请求将失能评估结论为重度的参保人员予以公示的报告
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根据《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泰州市市区长期护理保险失能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泰医保发〔2019〕39号)的政策文件要求,泰州市高港区长期护理保险承办机构对于杰等7名参保人员进行了失能评估及核查,达到长护保险重度失能标准,符合长护保险的相关政策,请求予以公示。公示期拟定为2023年7月28日至2023年8月3日。
附件:《泰州市高港区长期护理保险重度失能人员公示名单》
统筹区承办机构负责人签字:
统筹区经办机构负责人签字:
承办机构: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2023年7月24日
附件
泰州市高港区长期护理保险重度失能人员公示名单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家庭住址 | 统筹区 |
1 | 于杰 | 男 | 泰州市高港区大泗镇 | 高港区 |
2 | 徐昭余 | 男 | 泰州市高港区口岸街道 | 高港区 |
3 | 金南女 | 女 | 泰州市高港区永安洲镇 | 高港区 |
4 | 周吉英 | 女 | 泰州市高港区胡庄镇 | 高港区 |
5 | 谢通章 | 男 | 泰州市高港区大泗镇 | 高港区 |
6 | 贾兰英 | 女 | 泰州市高港区永安洲镇 | 高港区 |
7 | 陈连官 | 男 | 泰州市高港区大泗镇 | 高港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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