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416330/2006-01197 | 分类 | 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计划 通知 |
发布机构 | 泰州市政府 | 发文日期 | 2006-01-17 |
文号 | 泰政办发[2006]4? | 时效 |
- 信息来源:市政府
- 发布日期:2006-01-1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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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泰州市2006-2010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一月十七日
泰州市2006—2010年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精神,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提高人口健康素质,推进我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科学和规范地开展,依据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部下发的《全国2005—2010年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我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现状
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是动员全社会和多部门的力量,营造有益于健康的环境,传播健康相关信息,提高人们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倡导有益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促进全民健康素质提高的活动。
“十五”以来,全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紧密围绕卫生工作中心任务,结合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文明城市,初级卫生保健、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及重点人群卫生保健等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特别是通过在全市开展实施“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相约健康社区行和控烟活动,在推动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社会化、大众化和规范化方面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健康教育机构建设得到进一步发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初步形成了政府负责、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良好局面。
但是,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目前全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发展还不平衡,市(区)之间、行业之间、城乡之间存在着较大差异。人群的健康知识水平和健康行为形成率还较低,特别是在农村地区,农民自我保健意识淡薄,存在许多落后的生活习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比较突出。健康教育是公民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普及基本卫生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仍然是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是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人们更加关注身心健康和生活质量。许多老的传染病如结核病、乙型肝炎、血吸虫病还没有得到有效的控制,艾滋病、SARS等新发传染病不断出现,心脑血管病、癌症、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导致负担加重,精神疾病患病率和意外伤害增加,烟草危害日趋严重。这些重大社会卫生问题都要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在策略、内容、方法上要有长期规划。
二、总目标
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体系,提高专业队伍素质。围绕重大卫生问题,针对重点场所、重点人群,倡导健康的公共政策和支持性环境,以社区为基础,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普及健康知识,增强人们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促进全民健康素质提高。
三、主要工作任务和具体目标
(一)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发展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体系。
各级政府应将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以政府负责、部门合作、社会动员、群众参与、法律保障为特点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体制和协调、高效的运行机制。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将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和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监督考核。
加强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和人员能力建设。市和各市(区)疾控机构要设立健康教育专业科室,市按不少于总人口1/100万的比例,县级市按不少于辖区人口1/20万的比例,区按不少于辖区人口1/10万的比例配置健康教育专业技术人员,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设备。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社会动员、倡导、传播与教育、计划设计、实施、监督与评价等基本技能。
建立健全健康教育工作网络。至2010年,社区、医院、学校、企事业单位等有直接面向目标人群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组织、人员、服务设施和网络。
经费保障。各级财政部门在优化卫生资源配置,调整卫生经费投入结构中,要保证健康教育经费的投入,并随公共卫生经费投入比例而增加。
(二)做好重大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
各级卫生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制定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划、计划,积极开展预防控制传染病、地方病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重点做好防治性病、艾滋病、结核、乙肝、血吸虫病等重大传染病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普及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知识,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预案与实施计划,对公众开展预防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知识的宣传教育和行为干预,增强公众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三)广泛开展农村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积极推进“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
贯彻执行《中国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发展纲要(2001—2010年)》,市和各市(区)政府要将农村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纳入当地《初级卫生保健发展规划》和《农村卫生发展规划》。
建立在政府领导下多部门合作的农村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机制,落实“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工作规划。加强市级“行动”示范点建设,总结推广成功经验,至2010年,力争申报一个国家级“行动”示范县,各市(区)80%的乡镇建成“行动”普及乡镇。
以多种形式和多种渠道为农民送医药、送知识。加强农村流动人口和乡镇企业工人就业前健康教育培训。
结合农村生态文明村镇建设,大力普及农村改水、改厕知识和技术,改善农村饮水和环境卫生状况。
至2010年,农村居民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80%,人群健康相关行为形成率达到70%。
(四)深入开展城市社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
建立健全政府领导,健康教育专业机构指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骨干,社区居委会为基础的城市社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网络。
积极推进“健康促进社区”建设,促进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城镇创建工作。大力开展“相约健康社区行”等卫生进社区活动。针对影响健康的主要危险因素,开展社区综合干预。两区至2006年、四个县级市至2010年,城市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分别达到85%和75 %以上。
(五)开展以场所为基础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
1、学校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
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要求及相关规定,在城乡各类学校建立校医室、配备校医、保健教师、开设健康教育课,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加强健康行为养成教育,重点做好心理健康、控制吸烟、环境保护、远离毒品、预防艾滋病、意外伤害等健康教育工作。
在各类学校中开展健康促进学校创建活动,至2010年,各市(区)至少创建成1所健康促进学校。
两个区至2006年,四个县级市至2010年,中、小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城市、农村分别达到90%、80%;中、小学生健康行为形成率城市、农村分别达到85%、80%。
2、医院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整体护理等工作,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及其卫生技术人员向患者及其亲属提供面对面等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服务。患者及家属相关疾病自我保健知识知晓率达到80%。
将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纳入卫生技术人员医学继续教育内容。积极开展健康促进医院创建活动。
3、工业企业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积极推进以“安全-健康-环境”为中心的“工业企业健康促进工程”,倡导有益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减少和控制职业伤害、职业病及职业相关疾病的发生。
对工业企业管理者和各种作业人群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与健康培训,新职工、女工、接毒接尘工人的岗前、岗位安全与健康培训率达到100%;2010年,大型企业管理人员和职工的职业安全与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相关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80%以上。
4、公共场所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
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监督和指导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知识培训、复训,考核合格后上岗。
按照《科普法》,各类公共场所经营管理单位有责任在所辖范围内对公众开展卫生科普宣传。禁烟、安全标志明显,消防疏散通道通畅,应急措施健全,积极营造健康环境。
(六)重点人群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妇幼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促进生殖健康的全面发展。至2010年,妇幼保健健康教育普及率在城市达到100%,农村地区达到80%以上。
适应老龄化社会的健康需求,加强城乡老年人群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开展老年健身、老年保健、老年病防治与康复等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提高老年人群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七)控制烟草危害与成瘾行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
履行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加强控烟能力建设。
普及烟草危害相关知识,开展吸烟行为干预,降低吸烟率。
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各类公共场所有明显的控烟标志、有管理人员。
积极开展创建无烟单位、无烟家庭活动。到2010年,90%的中小学校、90%的医院成为无烟场所。开展创建无烟草广告城市工作,2006年市区无烟草广告,到2010年,四个县级市的城市建成区无烟草广告。
将预防吸毒、酗酒等成瘾行为纳入公众健康教育、社区健康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公民道德意识教育。
四、策略与措施
(一)加强领导,规范管理。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领导,明确职责,加强规范管理,组织落实《规划》的各项目标和措施。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切实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政府投入与多方筹集相结合,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规律的经费保障机制。
(二)以点带面,推动《规划》的落实。
各地按《规划》的任务和目标认真抓好社区综合试点建设,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应用性研究,吸取和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与技术,探索和总结试点经验,指导面上的工作。
(三)明确部门职责,促进齐抓共管。
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是一项多部门合作的工作,市和各市(区)均应成立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各级领导小组成员部门要将本部门工作职责与健康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健康教育工作合力。
各级爱卫会负责统筹、协调各成员部门工作;制定与健康教育相关的政策、规划。卫生部门负责编写提供各种卫生知识传播材料、培训材料;进行业务技术指导和组织开展大型的卫生知识宣传活动;开展培训、监督、监测和效果评估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将健康教育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健康教育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对健康教育经费的使用进行审计监督,确保专款专用。宣传部门要发挥大众媒体覆盖面广、传播迅速的优势,组织好健康知识的宣传,广播、电视、报纸开辟专栏,结合卫生防病和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卫生热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知识的普及宣传,制作并播出卫生知识公益广告。教育部门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管理条例》,在城乡中小学校中正常、系统地开设健康教育课;组织开展创建“健康促进学校”活动,促使儿童、青少年基本健康行为的形成。妇联要动员广大妇女学习掌握卫生保健知识,配合卫生部门对妇女开展健康教育和预防保健活动。农业部门要配合“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计划的实施,在农业技术培训、农民科技教育中增加卫生知识内容。共青团要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防病宣传教育活动。
(四)加强能力建设,提高业务水平。
加强各级健康教育机构建设,配足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工作需要的设备,发挥其业务技术指导中心的作用。
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培训,提高各级各类卫生人员的健康教育工作能力与水平。将人员培训纳入单位考核机制,定期进行考评。
建立健全健康教育市、市(区)信息网络,利用现代技术手段收集、交流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信息。
(五)强化督导监测,严格考核评价。
各市(区)健康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履行健康教育工作职责,加强对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监督、考核。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依据本规划,每年进行督导、考核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