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文件
| 索引号 | 014416330/2005-00896 | 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公安 |
| 发布机构 | 泰州市政府 | 发文日期 | 2005-11-14 |
| 文号 | 泰政发[2005]152 | 时效 | 有效 |
关于确定第一批泰州市市级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的通知
- 信息来源:市政府
- 发布日期:2005-11-14 00:00
- 浏览次数: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公安厅《全省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判定工作实施方案》和市公安局提出的第一批市级治安保卫重点单位方案,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确定杨根思烈士陵园等112家单位为市级治安保卫重点单位。
市公安局要按照“平安单位”创建要求,认真抓好对各单位治安保卫工作的监督指导,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安保卫业务要求落到实处。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安全保卫制度,落实各项安全保卫措施,确保单位内部安全。
二○○五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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