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文件
索引号 014416330/2010-01385 分类 人事工作 决定
发布机构 泰州市政府 发文日期 2010-09-17
文号 泰政发〔2010〕136号 时效 有效
关于表彰征兵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决定
  • 信息来源:市政府
  • 发布日期:2010-09-1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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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区)人民政府、人武部,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我市征兵工作,认真贯彻胡锦涛同志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紧紧围绕新兵质量这个核心,连续三年圆满完成了省政府、省军区赋予的征兵任务,涌现了一批征兵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经研究,决定对下列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给予通报表彰:

  一、先进市(区)(2个)

  兴化市、海陵区

  二、先进基层单位(28个)

  靖江市靖城街道

  靖江市新桥镇

  靖江市季市镇

  靖江市孤山镇

  泰兴市泰兴镇

  泰兴市黄桥镇

  泰兴市新街镇

  泰兴市分界镇

  泰兴市广陵镇

  泰兴市张桥镇

  兴化市昭阳镇

  兴化市安丰镇

  兴化市昌荣镇

  兴化市城东镇

  兴化市垛田镇

  兴化市钓鱼镇

  兴化市下圩镇

  姜堰市张甸镇

  姜堰市大伦镇

  姜堰市溱潼镇

  姜堰市经济开发区

  海陵区城东街道

  海陵区城中街道

  海陵区城西街道

  泰州市职业技术学院

  高港区口岸街道

  高港区许庄街道

  泰州经济开发区凤凰街道

  三、先进个人(16人)

  蔡 明 泰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大队长

  王 彬  泰州市卫生局医政处处长

  许桂城 泰州市人民医院主任医师

  李 宁  泰州市交通局运管处客运科科长

  顾 俊 泰州晚报社摄影科科长

  季 阳  泰州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执行制片人

  徐松芳 泰州市民政局优抚处处长

  王月龙 泰州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副主任科员

  蒯伟俊 泰州火车站站长

  李军丽 靖江市公安局经济文化保卫科干警

  常向群 泰兴市公安局经济文化保卫科副科长

  张 春 姜堰市人武部副部长

  王传柳 兴化市公安局经济文化保卫科科长

  葛 琪 海陵区人武部副部长

  梅海建 高港区人武部副部长

  张 沐 泰州经济开发区明珠街道人武部副部长

  希望上述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谦虚谨慎,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征兵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绩。全市各地、各部门要向先进单位和个人学习,切实把征兵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依法征兵,落实优抚政策,确保兵员质量,圆满完成省赋予我市的征兵任务。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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