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文件
索引号 014416330/2023-232362 分类 综合政务 决定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发文日期 2023-12-30
文号 泰政发〔2023〕109号 时效
市政府关于授予见义勇为人员荣誉称号和表彰见义勇为工作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
  • 发布日期:2023-12-30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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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见义勇为,根据《泰州市见义勇为称号评定实施办法》(泰政办发〔2020〕46号),经市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授予刘文鑫等5位同志“泰州市见义勇为模范”称号,丁昊等20位同志“泰州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于广润、叶义君群体等2个群体“泰州市见义勇为先进群体”称号;表彰靖江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等5家单位为见义勇为工作先进单位,范金林等5名同志为见义勇为工作先进工作者。

希望受表彰的个人和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见义勇为先进典型为榜样,学习他们临危不惧、匡扶正义的英雄精神,学习他们无私奉献、舍己救人的高尚情操,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营造见义勇为社会氛围,积极参与平安泰州建设,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泰州现代化建设新篇章。      


附件:泰州市见义勇为模范、先进个人、先进群体和见义勇为工作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名单

泰州市见义勇为模范、先进个人、先进群体和见义勇为工作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名单.doc




泰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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