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441862/2026-303916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国资委 | 发文日期 | 2026-03-03 |
| 文号 | 时效 |
- 信息来源:国资委
- 发布日期:2026-03-03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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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泰州市国资委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国资监管与国企改革发展中心任务,扎实推进依法监管、依法治企各项工作,全面提升国资国企法治建设规范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
一、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1.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压实法治建设责任。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处室及外聘法律顾问共同参与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构建“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协同办”的法治工作格局,确保法治建设任务落到实处。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国资国企改革整体布局,做到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推动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三是强化责任传导。坚持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制度,将履行法治建设职责情况纳入市国资委及市管企业主要负责人述职内容,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
2.严格执行依法决策制度,规范权力运行机制。一是完善决策程序。全年召开党委会32次、主任办公会22次,严格执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议事规则,确保重大事项依法集体决策。二是健全企业治理。指导市管企业全面修订完善党委会前置研究讨论事项清单,进一步明确议事规则与流程,强化对企业领导人员行权履职的监督与制约。三是深化学习引领。依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等法律法规专题学习7次,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风险的能力。
3.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提升依法履职支撑。一是加强外聘顾问管理。聘请2家法律顾问机构,为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合同审查等提供全过程法律咨询与审核把关。二是推动企业法务建设。指导各市管企业建立健全常年法律顾问制度,实现法律顾问在重大投资、日常经营、纠纷处置等方面的全覆盖。三是发挥外部董事作用。配齐配强外部董事队伍,借助其专业优势,为企业重大决策提供独立、专业的法律与合规意见。
二、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与成效
1.健全依法决策体系,强化权力监督。一是规范决策机制运行。进一步修订并完善市国资委工作规则,细化决策流程,严格落实会议决策制度,明确各项议题的前置研究、专家论证与集体讨论程序,确保决策程序合法、过程公开透明、责任主体明确,切实提升决策的科学性和公信力。二是强化法律审核把关。建立常态化法律顾问参与机制,组织法律顾问全程参与重要文件的起草修订、重大事项的可行性论证及风险评估,确保各项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增强决策的合法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三是优化外部董事履职。健全外部董事的选聘标准、履职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推动外部董事在企业董事会中更好地发挥专业监督、战略咨询和风险防控作用,促进企业治理结构完善和决策质量提升。
2.完善依法监管体系,提升监管效能。一是创新智慧监管手段。深入推进国有企业司库体系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资金管理,实现银行账户全流程管控,提升财务风险防控能力。建成国有企业融资交易服务平台,遵循“信息化监管、阳光下交易”原则,构建“事前预警、事中管控、事后评估”闭环管理体系。二是加强重点领域管控。坚决落实“631”偿债保障机制,督促企业制定合理的偿债计划,优化债务结构,降低债务风险。开展贸易类企业应收款项清收专项行动,指导企业严守贸易业务底线红线,坚决查处虚假贸易业务及衍生腐败行为。三是健全监管制度体系。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管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引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科学审慎决策,全面提升企业内控合规管理水平,夯实风险防范基础。
3.深化法治宣传教育,营造法治氛围。一是抓实系统内部学法。制定领导班子学法清单,开展专题学法7次。组织干部职工通过法宣在线、“法治大讲堂”等载体学习民法典、公司法等重点法律法规,提升法律素养。建立“以案释法”长效机制,联合市纪委监委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剖析典型案例,增强国资国企人员法治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组织参加旁听庭审活动,直观感受法律的威严和违法违纪的严重后果,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二是拓展对外普法宣传。利用国资国企线上线下宣传载体,推动普法进街区、进景区、进社区,全年组织普法活动30余场,发放普法资料近3000份,提供法律咨询500余人次。加强“泰州智慧普法平台”运用,报送普法信息19条,推动普法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三是推动普法联动创新。联合市司法局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邀请法律专家开展《公司法》专题授课和问题研讨,提升企业风险防范能力水平。协同市委依法治市办、泰州仲裁委、市司法局等部门印发《关于积极运用仲裁方式解决市管企业经济纠纷的工作指引》,进一步提升企业纠纷化解效率。
三、当前存在的不足与原因分析
1.依法决策的全程把控和制度刚性有待加强。虽然已建立法律顾问、外部董事参与决策的机制,但在一些重大决策中,法律审核和风险评估覆盖的全面性、深入性还可以进一步提升。部分事项的法律论证与业务论证结合不够紧密,决策过程的记录需进一步规范,以更好地防范决策风险。
2.法治工作与业务经营的结合不够紧密。法治工作在提前介入企业战略规划、投资并购等方面还不够主动,与企业实际经营融合的深度有待拓展。各企业之间的合规管理水平也不够均衡,在系统性建设和风险主动防控方面仍有提升空间。
3.法治专业力量和全员法治意识仍需提升。既懂法律又熟悉国资监管和企业经营的复合型人才相对不足。部分企业法务力量配备与业务规模、风险情况不够匹配。此外,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业务一线人员的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还需要通过持续的教育引导来巩固提高。
四、202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下一步,市国资委将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持续夯实基础、补齐短板,推动国资国企法治建设迈向新高度。
1.在提升依法决策质效上持续用力。 指导企业进一步细化重大决策事项清单,优化法律顾问、外部董事提前参与、全程跟进机制。加强对市管企业党委前置研究讨论和董事会决策的指导监督,推动各治理主体依法规范履职。
2.在推动法治业务深度融合上持续用力。指导企业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合规管理体系,加强重点业务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合规审查与风险防控。切实推动合规要求深度融入企业日常经营管理的各项业务流程,实现法治与业务的有机统一和协同发展。
3.在强化法治人才与文化培育上持续用力。 加大法治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完善法务人员成长通道。针对不同岗位分层分类开展法治专题培训,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深化“以案释法”、警示教育,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筑牢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的法治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