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441862/2026-303915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国资委 | 发文日期 | 2026-09-15 |
| 文号 | 时效 |
- 信息来源:国资委
- 发布日期:2026-09-15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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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8日,《泰州市市属企业合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市国资委党委会议研究同意并印发。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合规管理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石,是企业防控风险、提升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保障。推动市属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既是强化风险事前防范、事中管控的有效途径,也是增强国资监管职能的重中之重。为落实上级国资监管关于国企合规管理工作部署,适配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需要,有效防范市属企业合规风险,推动市属企业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参照《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第42号令)、《省属企业合规管理办法》(苏国资规〔2023〕1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主要架构
《办法》共8章45条,第一章总则阐述主要依据、执行范围以及合规管理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第二章主要界定相关机构、部门、人员在合规体系建设中应履行的职责;第三章明确合规制度建设相关要求;第四章主要就合规运行机制建设提出相关规定;第五章强调合规文化;第六章明确了合规管理信息化建设要求;第七章规定了监督与问责的具体要求;第八章附则主要对各市属企业、各市(区)参照制定完善合规管理制度作出规定。
三、主要内容
1.筑牢合规基石。厘清市属企业党委、董事会、合规委员会、经理层、业务及职能部门、合规管理部门、纪检监察和内审部门、全体员工在合规体系建设中的职责边界。要求企业建立以基本制度、操作指引、合规管理手册等为主体的分级分类合规管理制度体系,并将外部合规动态要求转化为内部规章制度。
2.建立“三道防线”。明确市属企业业务部门为合规管理第一道防线,承担合规管理主体责任;合规管理部门为第二道防线,承担合规管理体系建设牵头责任;纪检监察、内部审计等部门为第三道防线,承担合规管理监督责任。
3.制定“三张清单”。要求市属企业聚焦投融资、招投标、物资采购、资产管理等高风险业务,逐层逐级排查风险点,研判制定针对性措施,将风险防控要求嵌入业务流程,形成合规风险识别清单、重点业务流程管控清单、重要岗位合规职责清单。
4.加强信息化赋能。坚持穿透式监管,要求市属企业运用信息化手段,将合规要求和防范措施全面嵌入企业经营管理各领域、各层级。依托数字化平台打通所属各级子企业数据链路,提升合规穿透管理效能,搭建上下贯通、实时在线、智能预警、覆盖集团全域的合规管理信息系统。
5.健全考评体系。明确由市国资委组织开展市属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及有效性考核评价;市属企业定期开展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整体评价。同时,明晰了合规委员会、合规管理部门、业务及职能部门对合规管理情况实施自评价的相应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