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
索引号 3212000002/2023-307361 分类 社会保障 通知
发布机构 泰州市政府 发文日期 2023-08-15
文号 泰医保函〔2023〕69号 时效
泰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推进全市医疗保障领域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信息来源:市医保局
  • 发布日期:2023-08-21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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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推进全市医疗保障领域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泰医保函〔2023〕69号  

各市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各处室、分局、直属单位:

现将《泰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推进全市医疗保障领域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泰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8月15日   


泰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推进全市医疗保障领域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部署安排,按照《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推进全省医疗保障领域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苏医保函 〔2023〕 100 号)和《泰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泰政办发 〔2023〕 16 号)等文件精神,积极推动我市数字人民币在医疗保障领域的应用,助力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推广数字人民币在全市医疗保障领域应用,有序扩大数字人民币在医疗保障领域的应用覆盖面,创新应用场景,优化医保服务,力争到 2025年底,基本形成服务便捷高效、应用覆盖面广、生态较为完善的医疗保障领域数字人民币应用管理体系。

二、重点任务

(一)数字人民币医保结算应用。加快推广数字人民币在医疗保障基金拨付使用中的应用,持续加强与合作银行在数字人民币领域的深度合作,指导定点医药机构完成数字人民币钱包设立及限额申请,联系银行端积极配合数字人民币接口改造,打通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药机构的数字人民币医保结算渠道,充分利用数字人民币“支付即结算”的特点,优化跨行结算中间环节,实现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数字人民币支付基本全覆盖。

(二)数字人民币就医购药应用。拓宽就医购药支付渠道,指导督促定点医药机构做好收费窗口和自助设备等改造升级,引导定点医药机构畅通数字人民币挂号、购药、医疗费用结算等支付渠道,重点推进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和连锁药店数字人民币应用场景建设。推广“医保电子凭证+数字人民币”支付模式,促进数字人民币与医保场景的深度融合,通过医保电子凭证扫一次码,实现医疗费用医保报销实时结算,自费费用数字人民币支付,满足参保群众多样化支付需求。

(三)数字人民币移动支付应用。深化数字人民币医保移动支付应用,配合省局在江苏医保云 APP 的移动支付订单页面接入数字人民币渠道,患者通过江苏医保云 APP 线上挂号、结算医疗费用时支持数字人民币支付个人自费费用。同时配合医疗机构在其自建平台上开拓数字人民币应用场景,在支付订单页面增加数字人民币支付方式,对接数字人民币支付接口,为参保群众提供安全、高效的医保移动支付结算服务。

三、推进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3年1月至7月)

制定我市医疗保障领域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成立泰州医疗保障领域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各市、区医保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实施方案,举办数字人民币试点业务培训,做好系统、人员、业务等各项准备工作。

(二)启动阶段(2023年8月至12月)

各市、区医保部门全面启动,推动两定机构积极对接,安全有序改造升级数字人民币软硬件系统,分阶段开展应用场景建设,宣传推广数字人民币在医疗保障领域应用。至2023年底,基本完成定点医药机构全场景数字人民币落地应用,全市实现100家以上定点医药机构常态化开展医保费用数字人民币结算业务。

(三)扩面阶段(2024年1月至2025年6月)

发挥专业化数字科技企业、银行金融科技子公司等机构作用,加大医疗保障应用场景建设力度,促进数字人民币在医疗保障领域应用增量扩面、提质增效,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和连锁药店具备数字人民币支付条件;鼓励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和单级药店畅通数字人民币医疗费支付渠道。

(四)深化阶段(2025年7月至2025年12月)。

做好试点应用数据的监测分析和阶段性工作总结,针对试点中遇到的困难和障碍,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和上级单位支持,集中力量推进解决,持续优化受理环境,提升数字人民币医疗保障领域服务质效。至2025年底,实现数字人民币在全市医疗保障领域应用场景和定点医药机构全覆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医疗保障局成立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加强对全市医疗保障领域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的统筹规划和集约建设,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的问题。各市医保部门应当成立领导小组,牵头负责本地医保领域数字人民币相关工作,结合当地实际推进应用。

(二)加强协调推进。建立健全试点工作机制,抓好试点进度和任务,推进情况纳入年度重点考核工作事项。各市、区要争先创优,积极打造示范点,拓展数字人民币创新场景,及时总结数字人民币应用试点成果、经验做法,加强宣传推广,提升社会影响和效益。

(三)加强激励支持。研究制定推进医疗保障数字人民币应用的扶持举措,引导两定机构和社会公众积极使用数字人民币。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和考核结果,对试点成绩显著的市、区在评先评优推荐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附件:泰州医疗保障局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泰州医疗保障局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数字人民币在全市医疗保障领域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经研究决定成立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张  勇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 陈  霞  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副主任、一级主任科员

              叶建富 市医疗保障基金结算中心主任

              丁  战 市医疗保障信息中心主任

成  员: 钱  军 靖江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周国锋  泰兴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朱国兵 兴化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杨长海 泰州市医疗保障局海陵分局局长

             邹仁广 泰州市医疗保障局高新(高港)分局局长

             吴  刚 泰州市医疗保障局姜堰分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医疗保障信息中心,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丁战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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