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
索引号 01441864/2024-307613 分类
发布机构 市医保局 发文日期 2024-05-31
文号 泰医保发〔2024〕23号 时效
泰州市医疗保障局转发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明确中医外治、灸法、拔罐和推拿类规范整合项目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
  • 信息来源:市医保局
  • 发布日期:2024-05-31 17:20
  • 浏览次数:

泰州市医疗保障局转发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明确中医外治、灸法、拔罐和推拿类规范整合项目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

泰医保发〔2024〕23号

各市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各分局,各定点医疗机构:

现将《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明确中医外治、灸法、拔罐和推拿类规范整合项目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苏医保发〔2024〕30号)转发给你们,相关项目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乙类项目个人先行支付比例为20%,离休干部和参照离休干部管理的一至六级残疾军人个人先行支付比例为0。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明确中医外治、灸法、拔罐和推拿类规范整合项目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                   泰医保发〔2024〕23号附件苏医保发〔2024〕30号.docx        

泰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5月3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