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41864/2024-307610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市医保局 | 发文日期 | 2024-05-10 |
文号 | 泰医保发〔2024〕15号 | 时效 |
- 信息来源:市医保局
- 发布日期:2024-05-16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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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医疗保障局 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江苏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24年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修订工作的通知
泰医保发〔2024〕15号
各市医疗保障局,各市(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医疗保障局各分局,相关医疗机构:
现将《江苏省医疗保障局、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江苏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24年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修订工作的通知》(苏医保发〔2024〕26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就做好本年度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修订(以下简称“项目修订”)工作通知如下:
一、成立工作小组
成立项目修订工作小组,由市医疗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分管领导及相关处室负责人、工作人员组成,协同开展工作。(详见附件1)
二、修订项目组织
项目修订由医疗机构向市级工作小组申报,2024年修订项目申报评审工作分两次开展,上下半年各一次,申报截止日期为5月15日、8月31日。
三、其他事项
请医疗机构按照通知要求做好修订项目申报工作。相关申报资料纸质版报送至市级工作小组办公室,电子版资料发送至邮箱jgzcc89892017@126.com(市医保局)、535784467@qq.com(市卫健委)。
泰州市医疗保障局联系人:赵明敏,0523-89892011;
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人:刘思佳,0523-86393172。
附件1.泰州市2024年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修订工作小组
2.江苏省医疗保障局、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江苏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24年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修订工作的通知
泰州市医疗保障局 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10日
附件1
泰州市2024年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修订工作小组
组 长:邵 骅 泰州市卫健委副主任、二级调研员
徐 进 泰州市医保局副局长
成 员:钱友才 泰州市医保局价格招采处处长
张 旋 泰州市卫健委财务处(审计处)处长
许 伟 泰州市医保局价格招采处副处长、三级主任科员
赵明敏 泰州市医保局价格招采处副处长
刘思佳 泰州市卫健委财务处(审计处)四级主任科员
工作小组主要职责:指导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修订申报;对医疗机构报送的项目修订材料进行初审;组织专家对医疗机构申报的修订项目进行评审并汇总上报省局工作专班。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医疗保障局价格招采处,负责承办工作小组日常事务。联系人:赵明敏,0523-89892011;邮箱:jgzcc8989201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