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2015
索引号 3212000037/2016-355075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公积金中心 发文日期 2016-01-14
文号 时效
市公积金中心
  • 信息来源:市政府
  • 发布日期:2016-01-1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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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我中心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制度不断拓展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和广度。现将一年来在政务信息公开方面所做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体制机制

一年来,我中心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

一是完善领导机制。充实和调整中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把政务公开工作分解到中心内部的相关处室和人员,强化“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处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

二是加强信息管理。按照“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信息上网审查制度和网络管理制度,确保上网信息安全。具体由中心综合科牵头,政策法规科等相关处室共同参与,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查,强化源头管理,依法依规依程序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加大业务培训。积极参加市政府召开的各类业务培训会议,熟悉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监督、保障等内容,增强贯彻落实的主动性。同时,定期组织中心相关人员开展业务培训,进一步强化中心信息工作人员的服务观念和宗旨意识,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素质保障,进而提升了信息公开的层次和效率。    

二、完善制度建设,提高公开质量

为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规范,我中心始终将群众最关心的事项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点,通过完善相关制度,努力做到公开内容更充实、公开时间更及时、公开重点更突出,从而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一是充实公开内容。针对全年的信息公开工作制定了详实的实施方案,对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职责、监督和保密规定等都进行了明确。2015年,我中心通过借助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住房公积金政策专题”、开展在线调查、民意征集等多种形式,将我市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行、业务政策等方面的内容向人民群众广泛公开,在方便服务对象的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是拓宽公开渠道。中心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充分利用中心业务大厅等公开场所,通过印发业务告知单、定期更新电子屏内容等形式向社会公开信息,为群众提供常年的便利服务;结合公积金宣传月活动,送公积金政策进企业、进广场、进社区,及时了解、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有效发挥电视、报纸、中心网站、微博、微信等载体的作用,与市电视台、泰州日报、泰州晚报、“微泰州”等合作,进行公积金相关政策的宣传,让群众更直观的了解公积金政策;进一步发挥公积金“12329”语音服务热线的功能,利用“12329”语音服务,加快公积金政策在群众与中心之间的快速传递,实现“贴近式”服务功能。

三是强化监督制约。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我中心在狠抓内部制约机制的同时,抓好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中心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年度考核的一项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工作。一方面,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分析评议,总结经验,整改不足,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的有序推进;另一方面,鼓励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三、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5年度,我中心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233条,借助中心网站、中心官方微博、市长信箱、市委书记信箱、望海楼等平台回应公众关注热点6390次,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办理信件数量0件、向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移送文件4份、依申请公开1条。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性、持久性的工作,2016年,我中心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努力完善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机制,积极探索信息公开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畅通中心和群众互动渠道,确保信息及时快速公开;同时,进一步规范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真正做到以公开促廉政,以公开树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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