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索引号 3212000002/2022-354908 分类 电子政务 报告
发布机构 泰州市政府 发文日期 2022-03-09
文号 时效
泰州市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信息来源:泰州市政府
  • 发布日期:2022-03-09 1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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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泰州市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泰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aizhou.gov.cn)获取。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泰州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提高为民服务质效,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聚焦重点领域,构建发布解读回应体系。以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为主线,及时发布重大政策和权威信息,全年累计发布各类政务信息1.9万余条。在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等重点领域,优选政策文件、聚焦民生热点,全年开展政策解读202期。通过“泰州发布”“健康泰州”“康泰之舟”等平台,围绕散发疫情、隔离管控、疫苗接种、来泰返泰政策等发布权威信息。对群众关注的疫情防控、就业创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问题予以重点关注,并结合新闻发布会、12345政风热线、政务公开进机关活动等形式予以回应。全年开展重大决策预公开197次,广泛收集公众意见。

(二)严格标准规范,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强化依申请公开协同办理、会商办理,不断提升答复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定期召开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和推进会,编发《泰州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行使典型案例选编》和《政府信息公开典型案例和常见问题》(第二辑),加深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理解,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本年度全市新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910件、办结1917件。

(三)立足公开透明,推进信息管理规范运行。系统梳理现行有效规章、规范性文件、“十四五”规划和历史规划(计划),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专栏予以集中公开。根据行政区划调整和工作需要,组织各市(区)动态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适当延伸编制领域。推行文件在草拟时就明确公开属性,重要政策文件的解读材料与主体文件同步起草、同步送签、同步发布的做法。积极探索办事服务“快递式”公开,姜堰区依托“项目管家”全生命周期服务系统推动项目建设,泰兴市试点乡镇(街道)审批前移,靖江市开设“网上中介超市”规范涉审中介机构服务行为,有效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四)拓展传播渠道,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改版,建设统一智能检索平台,优化文件检索功能,便利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按照国家和省相关工作要求,对全市政务新媒体开展多轮清理整顿规范。积极打造“旗舰型”政务新媒体,“泰州通”APP整合40个部门364个政务服务,荣获第十五届中国智慧城市大会2021先锋榜优秀应用案例三等奖。编发本年度市政府公报12期,刊发重要政策性文件60件,通过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等持续拓宽政府公报传播渠道。

(五)强化监督保障,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通过政务公开平时督查、年度考核、社会评议和优秀创新案例评选等方式,推动各地各部门提高政务公开质量、优化政策执行效果。认真落实国家、省对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测的要求,委托第三方机构按月对全市政务新媒体开展常态化监测,按季度通报监测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主办单位及时进行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14

行政规范性文件

75

179

162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0367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104085

行政强制

1446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8896.204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788

91

0

4

14

13

19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6

1

0

1

0

0

38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47

40

0

1

3

3

79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86

7

0

0

2

0

19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8

0

0

0

0

0

8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1

0

0

0

0

0

2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5

0

0

0

0

0

25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0

1

0

0

0

0

2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9

0

0

0

0

0

9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4

0

0

0

0

0

14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94

34

0

0

0

0

52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6

2

0

3

6

3

5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3

0

0

0

0

0

3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53

1

0

0

0

0

54

2.重复申请

59

3

0

0

0

0

6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1

0

0

0

0

1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1

0

0

0

0

0

1

(六)其

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常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8

2

0

0

0

0

1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2

3.其他

105

1

0

1

3

7

117

(七)总计

1793

92

0

5

14

13

191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1

0

0

0

0

0

3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44

20

85

27

276

77

5

6

26

114

54

0

1

14

69

五、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进展,但对照上级工作部署和社会群众期待,仍有较大提升空间,主要体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需进一步拓展,政策解读的形式不够丰富,政民互动有待进一步加强等。

今后,我市将稳步拓展公开范围,着力从重大改革、重要举措和重点项目等方面调整完善公开内容,加大政务公开与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信用建设、扶贫振兴等业务的融合;优化政策解读效果,采用简明问答、图解视频等方式,对政策背景、政策目的和重要举措等方面开展多角度、深层次解读,准确传递政策意图,便利群众理解接受;完善政民互动渠道,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事项、12345政务热线等在内容上的整合互补,让群众按需享受信息公开、在线办事、问题咨询等一体化关联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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