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2021
索引号 3212000046/2022-354865 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报告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22-01-25
文号 时效
市农业农村局
  • 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2022-01-25 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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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发布《泰州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泰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http://nyncj.taizhou.gov.cn/)政务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泰州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泰州市凤凰东路66号B座;邮政编码:225300;咨询电话:0523-86882012)。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紧紧围绕“三农”中心工作,全力推进乡村振兴,积极回应群众关注关切,统筹推进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平台建设等各项工作,努力为党委政府和社会公众提供高效便捷的“三农”信息公开服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是积极推进主动公开。严格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要求,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做到“应公开尽公开”,2021年,主动公开信息共计167条,包括机构领导、机构设置、人事信息、人大代表建议与政协委员提案答复、政策文件、部门预决算以及信息公开年报等。

    二是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及时保质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办理中注重与申请人沟通协调,充分了解申请人信息需求,同时加强局内部各处站之间的沟通协作,对依申请公开信息内容进行合法性审核,确保依申请公开答复严谨规范、依法合规。2021年,我局共受理通过网络提交的依申请公开6件,协助市主管部门受理了1件市(区)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案卷。

    三是持续加强信息管理。建立健全信息选题、撰写、编辑、审核、发布等程序,制订了相应工作制度,形成具体的工作规范,从细入手,从严把关,确保不发生质量事故。定期对各处室、直属单位提交的信息和数量进行一次通报,鼓励先进、鞭策落后,督促各处室及直属单位提高重视程度,着力增加政务信息编报数量、提升编制质量,推动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开展。

    四是依法办理来信来访。对来信来访依法分级分类办理,积极宣传涉农相关政策,针对农业农村领域热点、难点诉求,均在政策范围和规定期限内给予合理、有效答复,合理引导信访诉求。对交办属地的信访问题落实跟踪问效,积极协调,及时反馈,确保来信来访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2021年,办理市长信箱18件,办结率100%,及时率100%,满意率94.44%。

    五是建议提案结果公开。2021年,我局共承办建议提案48件(其中主办34件,会办14件),答复办理情况均在门户网站予以集中公开发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六是做好12345热线答复。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及时受理交办工单,积极做好工单答复工作,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努力提升服务水平。2021年,办理12345便民服务工单101件,办结率100%,及时率100%,满意率99%。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在国家和省所列重点领域社会公益事业信息公开相关事项中,脱贫攻坚及农村集体经济领域由市乡村振兴局(原市政府扶贫办)、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脱贫攻坚领域信息在泰州阳光扶贫网、农村集体经济领域信息在泰州市“阳光三农”综合信息平台分别公开,包含惠民资金、阳光扶贫、产权交易、集体三资、惠民政策、乡村振兴等栏目,网址:泰州阳光扶贫网http://218.90.248.2/tzfp/;泰州市“阳光三农”综合信息平台http://ncsz.taizhou.gov.cn/sanziweb/。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4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2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2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2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一是个别依申请公开事项答复方式还不够规范。二是信息公布的及时性、完整性方面还有待改进提升。

    2022年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强化政府信息管理,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一是加强政策解读,做到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与效果。二是严格执行《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进一步加大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解答和监督力度。三是强化政务信息公开日常监管,强化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推进落实督促检查和监督考评制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泰州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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