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泰州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信息来源:市医保局
  • 发布日期:2024-01-29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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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泰州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泰州市人民政府网站(www.tai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泰州市医疗保障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全年重点工作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力提高医保政策知晓度。

1.及时做好信息公开。以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主平台和主阵地,推送政策文件56件、通知公告199条。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2件,全部按期办结,无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2.持续发布医保动态。主动适应新媒体发展,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医保政策出台和重要节点安排,通过“泰州医保”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发布动态信息,宣传党的大政方针,介绍政策法规,推送重要通知,回应社会关切。全年推送信息136期、402条,回应公众号留言1600余条,2023年“泰州医保”年阅读量81.6万次,新增关注度5.5万人,获4万人次分享。

3.加大信息采集报送力度。建立信息例会制度,定期探讨热点议题,开展选题分析,下发约稿通知,全年向国家医保局、省委省政府、省医保局上报工作信息70余篇,获上级采用29篇,其中,国家医保局工作动态采用3篇,中国医疗保险杂志地方医保工作快报采用4篇,《江苏改革简报》采用1篇,省医保局工作简报采用15篇,江苏医保公众号采用6篇,采用篇数位居全省前列,相关工作获中国医疗保险杂志宣传发行先进单位地级市一等奖,收到泰州市委办公室致信肯定。

4.加强政策解读。围绕医保重大政策调整和群众关心热点,撰写《加强医保政策宣传可及性和知晓率研究》调研文章1篇,设计你问我答、医保小知识、基层动态等专栏,深入解读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改革、DRG支付方式改革、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价格招采改革等重要内容,并通过报纸、电视、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媒介和形式广泛宣传医保政策,提升群众知晓度,全年在我市主流报刊和新媒体报道医保相关工作70多次。

5.建设“掌上医保”办事大厅。把“在泰州医保微信公众号开通‘掌上医保’版块”列为局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上线掌上办事大厅,设置“我的医保、我要办、我要查”三个模块,为参保人提供24项实用服务,变单一宣传窗口为宣传经办一体化窗口,助力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自6月28日开通以来,后台访问量超90万人次,累计为超过4.5万人提供线上服务,该举措获2023年度泰州十佳融媒体创新案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注:2023年,本机关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重新认定和清理,故存在与往年数据不衔接的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形式比较单一;重大政策解读力度不够。

2024年,泰州市医疗保障局将着重从以下两个方面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丰富信息公开渠道方式。加强与新闻媒体的互动合作,同时创新方式方法,多采用图文解读、图表数据等方式通俗易懂发布医保信息。

2.加大重大政策解读力度。围绕2023年全市医疗保障重点工作,提前谋划,加大重大医保政策新闻宣传和政策解读力度,并及时跟踪了解民意,回应社会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泰州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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