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信息来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发布日期:2024-01-30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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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由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泰州市工信局网站(网址:http://gxj.taizhou.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规定和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拓展优化公开渠道深化规范公开内容,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公开不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主动公开情况

围绕产业链群发展、智改数转网联、专精特新培育、绿色低碳发展等重点工作,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发布政策信息,持续强化重点工作信息公开,多渠道宣传工信领域工作开展情况。2023通过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29条,其中工作动态(含重点工作187条、通知公告42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明确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渠道,规范接收、登记、办理、答复、存档等工作环节,增强时效意识,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有序开展。2023年我局办结依申请公开事项2条,未发生因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及监督保障情况

不断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机制,规范流程、明确责任,坚持“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加强对局政府网站专栏的维护和更新,做到信息内容及时更新,保障栏目更新频率。严格落实网站安全要求,认真做好网络安全保障工作。建立信息发布的责任分工体系,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提升信息公开意识与水平。为切实提高局工作人员的政务信息写作能力,市工信局于5月份举办政务信息写作专题培训,组织学习信息收集、采编、报送的要点和技巧。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数字工信”建设为统领,把政务平台作为政策宣传、政策解读、企业服务的重要窗口,不断完善“线上+线下”工作方式,创新形成工业经济数字治理和服务的“泰州模式”。

一是打造“泰企通”服务平台。2020年以来,率先在全省打造了一个整合多部门、多系统的企业综合服务平台—“泰企通”服务平台,实现政策归集、政策精准推送、政策匹配、政策专家解读、政策在线申报、政策评估分析,从“企业找政策”到“政策找企业”。“企业找政策”方面,为企业提供2018年以后政策一站查询,为企业出具政策匹配报告,建成一企来政策专家库;“政策找企业”方面,首创了“泰小通”政策推荐官,去年8月底上线以来,已经将200多条政策,短信精准推送1万多次。

二是发挥“泰企通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作用。紧紧围绕“工信惠企”“强链筑基”“智改数转”等主题,加强政策解读,每周135提供一站式政策信息音频,整合发布国家、省、市各部门涉企政策240余篇、政策解读100余篇。聚焦惠企政策解读,利用微信公众平台组织开展“政策直通车”惠企政策宣讲线上直播活动,以网络直播形式拉近政企距离。组织由市工信局、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和部分金融机构业务骨干进行直播宣讲,主要包括企业升级转型、减税减费、人才用工、融资贷款、专精特新等惠企政策的出台背景、适用标准、申报办理等内容进行宣讲,收看人次近30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0.564

      注:2023年,本机关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重新认定和清理,故存在与往年数据不衔接的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 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以下不足:一是信息更新发布的及时性有待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够;三是对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有待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遵循国家、省、市最新要求,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服务意识,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一是进一步建强工作队伍,提高信息平台操作规范性,完善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二是创新政策解读方式,拓宽政策解读渠道,优化政务信息质量;三是加强信息宣传,及时、准确公布各项工业经济信息,方便企业和群众了解全市工业政策及动态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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