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泰州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2024-01-29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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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泰州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泰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网址:http://hbj.taizhou.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泰州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以人民为中心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督、优环境功能,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泰州发挥积极作用。

(一)强化重点信息主动公开。围绕公众关注焦点和社会舆论,全面地向社会发布泰州生态环境的重大决策、重点工作、重大新闻事件等信息,加强污染防治、无废城市建设、生态保护监管、污染源监测行政处罚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发布生态环境质量信息,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2023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计5895条次,其中网站公开2227条、微信发布986条、微博发布2682条,开展生态环境类宣传专题专栏2篇、调查征集4条、在线访谈1次。

(二)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2023,共受理依申请公开62件,其中上年度结转4件,本年度办结61件,结转下年度办理1件,均严格按照规范要求答复反馈,及时有效办结,未发生一起因依申请公开而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加快推动政府信息管理。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公开审查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对公开信息进行逐级审批、层层把关,同时加大对严重表述性错误、工作秘密以及个人敏感信息等内容的审查,确保信息发布的时效性、保密性、安全性和合规性。

(三)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3对网站进行全面调整,在栏目架构、内容规划、页面设计等方面进行了系统重构、全面升级,切实提高群众获取信息的便捷性和准确性。形成以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三位一体信息公开体系,及时对外发布生态环境信息、宣传生态环境工作。定期通过技术手段开展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内容纠错,确保发布内容的权威性、时效性、实用性

(四)加强监督保障。坚持将政府信息公开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评议、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公开反馈等方面工作,落实各处室单位责任分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2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49

行政强制

2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注:2023年,本机关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重新认定和清理,故存在与往年数据不衔接的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2

13

0

3

0

0

5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1

0

0

4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4

13

0

2

0

0

3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1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2

0

0

0

0

0

1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4

0

0

1

0

0

5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4

13

0

4

0

0

6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泰州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和群众满意度进一步得到提升,但对照更高标准和社会期盼,也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对各直属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不足。市生态环境局将进一步加强指导基层生态环境部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交流,及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不断提升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政府信息公开能力和水平。

二是进一步提升政务信息主动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近年来,我们主动公开的数量不断提升,公开的领域不断拓展,但与公众需求尚有差距。下一步,我们将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相关政策规定,多措并举加大政务公开的力度、广度和深度,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泰州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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