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信息来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2024-01-30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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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网址:http://jsj.taizhou.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泰州市住建局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统筹推进政务公开和安全保密,加快转变政务公开职能,从“公开即上网”向“公开即服务”转变,扎实推进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不断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拓宽公开渠道,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强化政务公开保障机制。做好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规范、集中发布,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都按规定时间及时公开。全面梳理住建系统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及时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按要求公开。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有序、及时、集中、规范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加强公开后信息管理,定期清理过时、失效内容,避免信息散乱无序,防范汇聚风险。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聚焦住建行业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短板弱项,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强化与市直各部门间沟通交流,学优补短、互观互学、赶超提升。除涉密事项外,清单都在局门户网站专栏进行集中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定期对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公文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及时转为主动公开。

(二)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加强政策制定实施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持续打造、优化良好的营商环境。加大工程建设项目进度信息公开力度,督促指导相关处室(单位)及时回应企业和群众关切。突出抓好住房保障、物业管理、市政园林、项目招标投标等涉及企业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加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公共属性较强、需要重点监管的处室(单位)的监督管理,以有力有效的信息公开,助力监督管理的强化和服务水平的提升,更好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三)防范化解重大舆情风险。加强对个人隐私、商业秘密保护,防范不当公开行为损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和研判,确保涉及住建部门的热点信息及时发现、及时办理、及时回应。

(四)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积极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工作,对每件依申请公开事项,从事实证据、法律依据、程序正当等方面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针对依申请信息公开中的复杂情况,开展单位、处室联动研究会商,并要求各单位、处室规范答复函格式和答复用语,提升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质量。全年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严格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格式要求受理并答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4

1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3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8.9

2023年,本机关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重新认定和清理,故存在与往年数据不衔接的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1

5

0

0

0

0

11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2

1

0

0

0

0

4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3

0

0

0

0

0

2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1

0

0

0

0

0

1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1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6

3

0

0

0

0

3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105

5

0

0

0

0

1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7

0

0

0

0

0

7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3

0

2

2

7

2

0

1

0

3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定的成绩,但在推进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部分处室、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到位,二是政策解读的数量和质量有待提升。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培训。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培训会,邀请专家领导开展专题讲座,学习传达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最新要求,强化全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自觉性,规范做好政务各环节工作。

二是提升政策解读质量。为把政策宣传好、解读透,切实发挥实施效果,以服务企业和基层群众为重点,采取多种方式提升解读实效。通过简明问答、科普视频等生动有趣的方式进行解读,坚决避免照搬文件的解读方式。

三是进一步压实责任。将政务公开工作细化分工,落实到处室,责任到人,继续督促各责任处室按时报送各栏目信息,加强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增强工作推力,确保政务公开取得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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