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泰州市水利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信息来源:市水利局
  • 发布日期:2026-01-26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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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泰州市水利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泰州市水利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slj.taizhou.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泰州市水利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安排部署,围绕水利中心工作和社会公众关切,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实效性和便民性,以公开推进工作落实、深化简政放权、助力兴水惠民。

(一)抓紧抓实主动公开

2025年,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公开水利发展目标、重点工作、改革任务、重要政策。通过市水利局门户网站全年共发布123条信息,其中部门动态48条,公示公告75条;“泰州河长”微信公众号共推送192篇信息,总阅读量114734次,分享2885人次;新增公报信息专栏开放2009年至2024年水资源公报;严格按照预决算公开统一要求将市水利局2024年市级部门决算、2025年市级部门预算在公示公告专栏发布。

(二)依法依规受理依申请公开

依职责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高答复专业化法治化水平。2025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均为通过线上渠道提交的自然人申请,且均在法定期限内受理办结。办理结果为:予以公开4件,本机关不掌握2件,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1件,无现成信息1件。回复率100%,无信件结转到下年度,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产生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强化政府信息管理

今年新发布1件规范性文件和配套解读,坚持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管理,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全面公开各类主动公开事项,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合法性。

(四)用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加强市水利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运行维护,提升信息质量,畅通互动渠道,强化网站规范化建设,提升信息和服务的精准性、可用性、易用性。2025年,我局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11件、政协委员提案5件,合计16件,其中主办6件、会办10件;市委书记和市长信箱共接受市民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投诉、举报、建议共18件;受理答复“12345”问政平台咨询、投诉353件。截至目前,涉及我局所有建议、咨询、投诉的见面率、办结率、满意率均达到100%,助推水利工作更高质量发展。

(五)做实监督保障

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体责任,通过健全机制、规范管理和强化监督,持续提升公开工作质效。将政务公开作为领导班子和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畅通社会监督渠道,通过政府网站、电话、邮箱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过政府网站、社交媒体等渠道,及时发布工作动态、政策解读等信息,保障市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2.553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1

0

0

0

0

0

1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2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依法依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深度不够,主动公开意识不强,政策解读质量不高等问题。下一步,市水利局将继续贯彻落实信息公开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水利中心工作和社会公众关切,全面推进水利信息公开提档升级,全力提升政策解读发布回应水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人员的培训和平台建设、管理,助力推进水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泰州市水利局2025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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