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信息来源:市卫生健康委
  • 发布日期:2026-01-28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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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现公布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网址:https://wjw.taizhou.gov.cn/index.html)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紧密围绕卫生健康中心工作,坚持以公众需求为导向,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一)主动公开。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持续加大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依据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并动态更新主动公开目录。重点围绕卫生健康领域重大政策、发展规划、医疗服务与安全监管、健康科普知识等社会公众广泛关注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内容准确、导向正确。年内通过市卫健委门户网站等重点渠道,主动公开卫健领域各类信息,有效回应社会公众在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等方面的热点关切。

(二)依申请公开。进一步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优化完善内部信息检索、流转会商与规范答复机制,在本机关门户网站显著位置公开申请条件、受理机构、办理流程和在线申请入口等。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各项制度,明确信息发布、申请受理、审核办理等环节职责,形成委内各处室各负其责、协同配合的高效工作格局。严格按照规定,对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进行审查,依法依规作出答复。2025年,共依法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所有申请均按期规范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按照“谁审核、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原则,确保公开信息内容合法、准确。及时修订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动态完善公开目录,明确信息公开的范围、程序、方式及监督保障措施。对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政府信息,通过网站主动发布或依申请公开等方式,依法依规予以公开,确保信息管理有序、获取便捷。

(四)加强平台建设。定期对平台数据进行分析,了解用户需求与阅读习惯,优化内容选题与推送时间,提高用户粘性与活跃度。坚持“内容为王”原则,聚焦群众需求与关注热点,精心策划微信公众号内容。开设政策解读、工作动态、典型案例、健康学习(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等特色栏目,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解读政策法规、分享工作经验、展示工作成效。创新推出“桑梓名医”栏目,推出沪宁泰州籍名医事迹13篇,总阅读量22W+,平均每篇1W+,实现正能量与大流量“双向奔赴”。

(五)强化监督保障。健全组织领导机制,明确分管负责人和具体责任科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认真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将其作为改进工作、提升服务水平的重要途径。2025年,共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71件,其中主办件37件(建议12件、提案25件,答复类型A类34件、C类3件,答复满意度100%);会办件34件(建议4件、提案30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卫健委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82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7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8.9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1

0

0

0

1

1

0

0

1

2

2

0

0

0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5年,我委在持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仍面临一些需要着力解决的难题,主要表现在:信息更新的效率仍有提升空间,跨部门协同机制有待进一步优化,公开内容的针对性与传播效果尚需加强,与公众日益增长的精细化、互动化信息需求相比存在差距。

(二)改进措施

一是优化队伍效能与协同机制。深入开展业务能力专题培训,重点强化政策解读、舆情分析及新媒体运营等实战技能。完善内部责任分工与协作流程,确保信息流转顺畅、响应及时、处置有力。

二是深化内容建设与精准供给。紧密围绕年度健康热点与公众关切,系统策划专题内容。聚焦于常见病多发病防治、健康生活方式推广、最新医疗政策解读等领域,制作一批内容扎实、形式活泼、易于传播的科普素材,提升信息服务的实用性和吸引力。

三是固化流程规范与责任闭环。进一步梳理并明确信息公开各环节的权责与时限,建立健全分类处理、督办反馈及考核评价制度。强化“首问负责”与协调联动,确保每一项公开事项或公众咨询都能落实责任主体,做到办理过程清晰、结果反馈及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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