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信息来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2026-01-26 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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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11日起至202512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网址:http://jsj.taizhou.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泰州市住建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切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强化领导压实责任健全机制,及时、准确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围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发展、宣贯建筑业高质量发展18等方面,我局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002条,解读回应84条(其中解读信息发布15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69条),互动交流82条(其中留言办理68条,收到意见14条),公开行政许可事项64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持续优化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环节,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切实满足公众合理信息需求。全年依申请公开的内容主要涉及小区物业管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等。2025年结转上年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6件,答复109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8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合法、全面、准确、及时公开政府信息。二是持续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和“三审三校”“先审后发”机制,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和文字关,确保政府信息发布准确、高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严格遵守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管理规范,强化信息发布审核,有效防范信息发布隐患。通过政府新闻发布平台及时公开信息,聚焦住建领域重点工作和先进典型,积极向主流媒体报送宣传素材,讲好住建故事,传播行业正能量。二是拓展多元公开渠道。积极运用微信公众号、主流报刊、电视新闻等媒体平台,多渠道、多形式发布住建领域重要信息、工作动态及成果成效,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增进社会公众对住建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提升政府公信力和公众满意度。

监督保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绩效考核,压实工作责任。加大督办力度,按月通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成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2

1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5.5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6

0

0

0

0

0

11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2

0

0

0

0

0

3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8

0

0

0

0

0

18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0

0

0

0

0

0

5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6

0

0

0

0

0

6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09

0

0

0

0

0

10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8

0

0

0

0

0

8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2

0

1

0

3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由于历史原因,部分年代久远的档案资料无法查找,难以满足申请人信息公开要求;二是非我局职能范围内申请事项占比较高,需进一步引导其向其他市级机关或属地申请,致使申请人所需信息难以及时有效获取。三是专业性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信息申请办理流程不够严谨、答复规范性不够理想。

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一是规范依申请公开。针对房屋征收、物业服务、建设项目等高频申请领域,严把答复质量关,确保答复内容准确规范、要素齐全。对年代久远的档案资料,及时协调市档案馆等部门进行查找,尽可能满足申请人信息公开需求;二是提升信息公开质效。继续将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科学调整信息公开栏目设置,建立信息定期更新和动态维护机制,实现信息内容及时更新、集中呈现、分类清晰、便捷查阅,方便公众高效、精准获取信息;三是加强业务能力培训。重点围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章制度开展专题培训,特别是对因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典型案例进行分析、总结,不断增强工作人员政策把握和处理解决问题的能力。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未收取因依申请公开办理产生的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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