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2025-04-02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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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全市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全市大气环境质量实现“双达标、双改善”,PM2.5浓度创有监测记录以来最好水平,国省考断面水质优Ⅲ比例连续三年保持100%。
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深化。制订实施清洁空气两年行动计划,开展“首季争优”“春夏攻坚”“末位拔点”等行动,全市PM2.5浓度32.1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6.1%,空气优良率83.1%、同比提高3.9个百分点。实施“对标进位”、涉磷企业排查整治、养殖尾水达标排放、“幸福河湖”建设等行动,长江干流水质稳定保持Ⅱ类,主要入江支流水质优Ⅲ比例保持100%,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高质量完成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全市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生态保护修复稳步推进。常态化开展“天地双眼”监管,完成61个疑似问题核查整改销号,实现一批问题“动态清零”。全市物种数较2022年增加131种,江豚捕食刀鱼画面登上央视新闻,建兴高速生物多样性(鸟类)观测站被生态环境部作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先进实践成果在全国宣传推广。建成市级生物多样性展示馆和建兴高速千垛西服务区鸟类科普展示馆。新增2个“生态岛”试验区省级试点,建成3个生态安全缓冲区。
服务高质量发展有力有效。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847个,涉及18个省重大项目、30个市“三比一提升”项目,实施“承诺制审批”59个,开展“打捆式”审批2个。率先印发《泰州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创新完成全省首例跨市(区)排污总量指标置换,组织全市排污权指标拍卖,获评泰州市“利企惠民助发展”典型案例。推行“一次性查清”“综合查一次”,为265家企业及时修复信用。开展“环保接待日”活动7场、生态环保“义诊”110家次,解决企业问题困难237项。
现代化治理能力全面提升。全市新改扩建3家工业污水处理厂,新增处理能力6.7万吨/日,新增265个行政村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治理管控率达60%,提前一年完成“十四五”目标。全年上争中央、省级环保专项资金2.4亿元,中央资金项目数和补助金额分别增长220%、120%,“环保担”“环保贷”入库项目数全省排名前三。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滨江工业园顺利通过全国首批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项目评估。健康长江泰州行动入选首届长江大保护优秀实践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