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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发布“人才新政”实施细则
- 信息来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2023-12-15 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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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动《关于进一步加快青年和人才集聚的若干政策措施》落地,近日,我市集中发布青年人才来泰面试补贴、在泰高校毕业生留泰补贴、泰州市区人才购房券、泰州市实体企业青年和人才生活补贴等4项补贴实施细则,为青年和人才来泰创新创业发展“釜底加薪”。
一是在发放对象上做“加法”。扩大面试补贴、生活补贴、购房券补贴对象范围,部分补贴实现大专毕业生即可申领,推动高端人才和基础人才共享实惠。将面试补贴、购房券两项补贴人才来泰的就业单位范围由实体企业扩大为各类企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基金会。同时,为鼓励在泰高校毕业生留泰发展,增设每人每月300元、不超过2年的留泰补贴。
二是在补贴标准上做“乘法”。充分考虑政策对青年人才的友好度和惠及面,将面试补贴标准统一定为每人1000元,提升大专、本科人才的获得感。将各学历人才的生活补贴每年提高1万元,购房券补贴标准提高到6万元至200万元,同时,新增本科毕业生生活补贴和大专毕业生购房券补贴。
三是在申领流程上做“减法”。简化多项补贴申领材料,放宽购房券申领条件,为青年人才申领补贴提供便利。优化申领方式,实现所有补贴线上申领、线上发放。提高发放效率,将面试补贴、生活补贴由按季度发放调整为按月发放,对生活补贴、留泰补贴实行“首申即享”,首次申请后,只要参保地不变、缴费记录延续的,青年人才无需再次申报,人社部门将持续按月发放至期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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