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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管理局针对危化品企业夏季高温发布八条强化提醒
  • 信息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2023-06-14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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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高温、雷电、暴雨、台风等极端天气增多,风险进一步叠加,是危险化学品事故易发、多发时期,近日,市应急管理局针对危化品企业夏季高温发布八条强化提醒,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防范遏制各类危化品事故发生。

强化生产工艺管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化工企业要强化生产过程工艺控制管理,严禁超温、超压、超负荷、超设计能力生产,密切关注换热设备的工况、冷却水的运行情况以及主要设备的温度、液位、压力的非正常变化,提前预判消除安全风险。

强化储存安全管理。加强危险化学品储存安全管理,确保通风、监测、监控、报警、防静电、防爆、防雷等安全设备设施正常运行。严禁将化学性质互为禁忌的危险化学品混合存放。有毒化学品和自催化、遇水发生化学反应的物质,不得放在潮湿、屋面渗漏的库房,并应采取防水防潮措施。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阴凉、通风和干燥的环境中。

强化罐区安全管理。加强重大危险源罐区安全管理,落实重大危险源三级包保责任制,确保冷却喷淋系统、灭火系统、紧急切断设施和报警装置完好有效,保证罐区排水设施正常使用,严禁设备设施“带病”运行。

强化特殊作业管理。特别加强对动火等特殊作业和检维修作业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危险化学品特殊作业安全规范》和我市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强化危化品企业动火、受限空间等高风险作业安全管理措施的通知》,最大限度压减动火作业频次。作业前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分析,落实风险管控措施,配备专人现场监护。

强化恶劣天气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恶劣天气作业有关规定,雷雨天气禁止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雨天禁止进行剧毒、强腐蚀和遇水易发生化学反应的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高温天气下不宜进行易自燃、易挥发、闪点低的危险化学品和液化、压缩气体装卸作业;遇雷雨、大风等极端天气时,暂停室外高空作业等室外活动。

强化装卸安全管理。在装卸、搬运危险化学品时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在高温时段,应避免进行运输、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作业,雷雨天气停止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

强化气瓶安全管理。气瓶经营和使用单位要根据气瓶的危险特性进行分类、分区存放,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防止暴晒、雨淋、水侵,且采取防倾倒措施,严禁卧放。

强化应急响应。加强应急值守,完善应急物资储备,严格落实领导在岗带班和专人值班工作制度,确保突发状况下快速应急响应、落实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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