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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推行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证
  • 信息来源:市行政审批局
  • 发布日期:2023-04-17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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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工程建设项目早日落地开工,近日,泰州市行政审批局联合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泰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泰州市城管局制定了《关于分阶段办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全市范围内针对新建房屋建设工程推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分阶段办理模式。

《办法》将建设项目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手续分为两个阶段,按“桩基础工程”、“主体工程”两个阶段分别发放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在确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后,可根据建设项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分阶段办理或者整体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以往,建设单位需要先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在取得整个项目的施工许可证之后才能开始施工。整个过程耗时较长,一定程度影响项目建设进度。现在,建设单位可以将建设项目分成“桩基础工程”、“主体工程”两部分分阶段办理。在申请“桩基础工程”施工许可证时,无需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可用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审核同意的项目规划建筑方案的预审意见、“桩基础工程”的施工图技术审查合格意见并作出自行承担规划调整和设计方案变更风险的承诺替代,就可以办理“桩基础工程”施工许可证。在桩基施工的同时,同步深化主体部分图纸,申办“主体部分”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最大限度缩短项目开工等待时间。

该模式进一步优化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办理流程,使项目建设周期压缩两至三个月,对降低资金成本、加快项目建设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助力企业跑出建设开工“加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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