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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港总体规划(修订)》取得环评审查意见
  • 信息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 发布日期:2024-06-20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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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8日,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关于《泰州港总体规划(修订)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标志着《泰州港总体规划(修订)》报批工作迈出重要一步。

为贯彻新发展理念,进一步发挥泰州港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指导泰州港高质量发展,泰州市启动了《泰州港总体规划(修订)》报批工作,其中规划环评审查为报批的关键节点。2024年4月2日,《泰州港总体规划(修订)环境影响报告书》顺利通过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行政审查会,并于近日取得了省生态环境厅出具的审查意见。审查意见认为,规划总体落实了港口集约发展的要求,优化了港口布局,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优化调整后规划总体可行。

泰州港地处长江下游北岸、我国沿海经济带与沿江经济带T形交汇处,是江苏沿江重要港口,是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走廊的重要节点和区域物流枢纽,是推进泰州市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2013年11月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复的《泰州港总体规划》有效指导了泰州港的发展建设,修订后的港口规划为泰州港发展成为布局合理、能力充分、功能完善、安全绿色、港城协调的现代化综合性港口提供了支撑。

当前,国家相关部委鼓励沿海和内河港口码头改建扩建工作,江苏省正打造更具特色的“水运江苏”,构建与高质量发展相适配的现代化水运体系,泰州大力实施“港口强市”战略,统筹推进港口高质量发展。《泰州港总体规划(修订)》批复后,将有一批提档升级类港口项目进入报批建设阶段,有效缓解泰州港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需求,泰州港将更好服务长江沿线地区能源、原材料等大宗物资江海河联运。

下一步,市交通运输局将积极配合省交通运输厅加快推进规划征求意见等相关工作,争取尽快取得省政府规划批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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