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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堰区创新出台室内装饰装修新规
- 信息来源:姜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3-11-16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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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姜堰区出台了全区首个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旨在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维护公共安全,织密房屋装饰装修防护网。
加强申报登记。全面实行室内装饰装修申报登记制度,业主或使用人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必须向本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申请办理装饰装修申报登记手续。巡查中发现未申报登记装饰装修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必须要求业主限期补办手续。
签订服务协议。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为业主或使用人办理完装饰装修登记手续后,及时为装修施工人员办理小区临时出入手续,并与业主签订《住宅装饰装修服务协议》。
实行挂牌公示。各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优化室内装饰装修申报登记流程。业主或使用人完成申报登记工作后,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督促业主或使用人在装修施工或作业出入口外侧显著位置张贴《既有建筑改扩建及装饰装修项目登记表》《既有建筑改扩建及装饰装修项目承诺书》。
狠抓监督巡查。各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严格执行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制度,认真履行告知义务和巡查、劝阻、制止职责。加大对装修施工现场的日常巡查力度,发现擅自损坏房屋承重结构、改变房屋使用功能、违反装饰装修协议约定等行为,及时要求业主及装修施工人员改正,直至恢复房屋原状、整改合格。对拒不整改的,责成相关人员立即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属地镇(街道)、职能部门及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理。
下一步,该区将进一步加强室内装饰装修制度宣传,普及申报流程和相关知识,增强广大居民安全防范意识,共同维护文明居住环境,不断增强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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