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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市出台“拨投结合”管理办法
  • 信息来源:兴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4-09-10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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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以科创项目催生更多新产业,探索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新路径,近日,兴化市正式出台《重大产业技术创新项目拨投结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招引海内外优质创新项目提供支持。

《管理办法》明确,经过江苏产研院立项论证的重大产业技术创新项目,主要通过“拨投结合”模式进行支持。先期以科研项目立项方式拨付研发资金,待项目获得市场认可和社会化融资后,前期投入转化为股权管理或退出。江苏产研院、泰州产研院和兴化市共同设立规模1.5亿元的资金池,广泛遴选优质项目,帮助有可能产生颠覆性影响、填补国内空白的技术项目团队承担早期研发风险,大力提升产业化应用成熟度。

《管理办法》涵盖重大项目范畴、管理原则、资金来源、组织实施、权益转化等20条内容。项目经费由江苏产研院、泰州产研院、兴化市三方按1:1:1比例,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分段拨付,该市单个项目支持额度原则上不超过1500万元,研发合作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泰州产研院将以该《管理办法》的正式施行为契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能,积极导入优质科创项目,帮助地方加快培育未来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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