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
- 发布日期:2024-07-09 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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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做好全市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根据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工作要求,现将2024年第二季度全市政务新媒体监测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季度共对我市相关部门(单位)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中备案的107个政务新媒体进行了全覆盖监测检查。按开办主体分,市级部门(单位)及下属单位开设的政务新媒体47个,市(区)政府(管委会)及所属部门(单位)、乡镇(街道)开办的政务新媒体60个;按类型分,微信公众号85个、微博9个、移动客户端3个、其他类型政务新媒体10个。
二、存在问题
本季度我市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总体良好,但对照国家和省关于政务新媒体的工作要求,仍存在一些不足。本次监测检查总体合格率为98.1%。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未提供有效互动功能。本次监测检查中发现,“泰兴警方”微信订阅号未在规定时间内对检查留言作出有效回复。二是内容更新不及时。本次监测检查中发现,“泰兴交警”抖音短视频号监测时间点前2周内无更新。三是部分功能无法使用。本次监测检查发现8个政务新媒体存在链接失效、功能无法使用问题。四是内容发布不当。本次监测检查中发现,一些政务新媒体发布审核不够规范严谨,发布内容出现错别字、漏字叠字、表述不规范等现象。
三、工作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准确把握政务新媒体职责定位,加强统筹协调,完善机制规范,持续加强政策公开、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等功能,更好服务企业和群众。聚焦经营主体和民生需求,加强议题设置,创新公开方式,做好重要政策宣传解读。切实走好网上群众路线,畅通在线互通渠道,及时收集用户意见建议,有效回应政策关切。持续推动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实体政务大厅办事服务数据同源、服务同根,便利公众查询。完善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具体流程,健全层层审核、先审后发工作机制。对发布或转载的文字、图片、视频等内容加强审核把关。加强日常监管,开展常态化巡查和定期组织检查。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