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关于印发《泰州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备案采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信息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 发布日期:2020-09-10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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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医疗保障局,市局各分局,相关医疗机构:
为满足临床医疗服务需求,规范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采购行为,根据《江苏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实施细则(试行)》(苏医保发〔2020〕22号)、《关于做好医用耗材备案采购工作的通知》(苏医保发〔2020〕60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泰州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备案采购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修订,请遵照执行。
附件:《泰州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备案采购工作实施方案》(修订版)
泰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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