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关于加强门诊特殊用药保障推进国家谈判药品落地的通知
  • 信息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 发布日期:2020-07-02 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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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医疗保障局,各市(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医疗保障局各分局,各有关定点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落地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19〕73号)、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转发<国家医保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落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苏医保发〔2020〕4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医疗保险特药管理的通知》(苏医保发〔2019〕124号)等文件精神,提高参保人员门诊用药保障水平,实现重特大疾病医保精准支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我市门诊特殊用药范围。建立我市门诊特殊用药目录,主要为经国家医保谈判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乙类的原省特药。门诊特殊用药由市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和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及基金运行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二、做好未续约谈判药过渡保障工作。对2019年谈判未成功续约的国家谈判药品设置过渡期,过渡期至2020年6月30日,过渡期内医保基金仍按规定支付。各定点医疗机构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临床用药的替代、衔接,合理保障参保人员用药的连续性。

三、做好省特药和我市门诊特殊用药的衔接管理工作。经国家医保谈判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乙类的省特药,按照省特药关于“三定”管理的要求落实。经国家常规准入纳入2019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原省特药,可暂继续按省特药管理要求实行“三定”管理。自2020年7月1日起,参保患者使用门诊特殊用药注射剂应在特药定点医院购买,按规定报销;口服常释剂型在特药定点医院或特药定点零售药店购买,按规定报销。

四、加强对门诊特殊用药的监督考核。将门诊特殊用药落实情况纳入定点医药机构信用管理体系,健全失信行为惩戒管理措施。特药定点医院要完整记录参保患者门诊特殊用药使用信息,做好资料归档工作。被查实存在门诊特殊用药管理使用违规情况的,从该医院年度总控费用中扣减相应的违规费用。特药责任医师被查实存在虚假诊断和虚构用量等违规行为的,暂停其特药处方权,情节严重的取消特药责任医师资格。建立特药定点零售药店用药跟踪机制和档案台账定期归档制度,将驻店执业药师特药处方审核调配、医保特药服务和管理纳入监督范围,并作为特药定点零售药店准入与退出的重要依据。

本通知自2020年7月1日起执行。如国家、省有新的政策调整,我市将统一调整完善。

 

附件:基本药品目录中原按特药管理药品一览表

 

 

泰州市医疗保障局            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6月29日

附件

基本药品目录中原按特药管理药品一览表

序号

药品名称

剂型

限定支付范围

1

利妥昔单抗

注射剂

限复发或耐药的滤泡性中央型淋巴瘤(国际工作分类B、C和D亚型的B细胞非霍奇金淋巴瘤),CD20阳性Ⅲ-Ⅳ期滤泡性非霍奇金淋巴瘤,CD20阳性弥漫大B细胞性非霍奇金淋巴瘤;支付不超过8个疗程。

2

埃克替尼

口服常释剂型

限EGFR基因敏感突变的晚期非小细胞肺癌

3

吉非替尼

口服常释剂型

限EGFR基因敏感突变的晚期非小细胞肺癌

4

伊马替尼

口服常释剂型

限有慢性髓性白血病诊断并有费城染色体阳性的检验证据的患者;有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诊断并有费城染色体阳性的检验证据的儿童患者;难治的或复发的费城染色体阳性的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成人患者;胃肠间质瘤患者。

5

达沙替尼

口服常释剂型

限对伊马替尼耐药或不耐受的慢性髓细胞白血病患者

6

硼替佐米

注射剂

限多发性骨髓瘤、复发或难治性套细胞淋巴瘤患者,并满足以下条件:1、每2个疗程需提供治疗有效的证据后方可继续支付;2、由三级医院血液专科或血液专科医院医师处方。

7

阿比特龙

口服常释剂型

限转移性去势抵抗性前列腺癌、新诊断的高危转移性内分泌治疗敏感性前列腺癌。

8

来那度胺

口服常释剂型

限曾接受过至少一种疗法的多发性骨髓瘤的成年患者,并满足以下条件:1、每2个疗程需提供治疗有效的证据后方可继续支付;2、由三级医院血液专科或血液专科医院医师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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