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441652/2016-19310 | 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社会保障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2016-04-07 |
| 文号 | 泰人社发〔2016〕129号 | 时效 |
- 信息来源:市人社局
- 发布日期:2016-04-0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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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人社发〔2016〕129号
关于参加2016年度全省初任劳动保障专职
监察员资格培训及换证提升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药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省厅有关通知要求,省厅将举办2016年度全省初任劳动保障专职监察员资格培训及换证提升培训班。现将我市组织参加培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任资格培训
(一)培训对象
新入职从事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经审核符合领取劳动保障专职监察证资格的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培训内容
1.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险法等基本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工资、工时、休息休假、特殊劳动保护、就业培训等劳动基准。
2.劳动监察实务要领。主要包括劳动监察基本制度、行政执法基础理论、劳动监察执法程序、劳动监察法律文书制作,“两网化”基础知识、联动投诉举报平台操作实务及投诉举报受理要领解析等。
3.劳动监察职业规范。主要包括劳动保障监察员职业道德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纪律规范等。
(三)培训时间
5月17日下午报到,5月18日至5月20日培训。
二、换证提升培训
(一)培训对象
2016年12月31日前专职监察证到期,经审核在监察岗位上继续从事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人员(名单见附件2)。
(二)培训内容
1.最新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主要包括2013年修订的《劳动合同法》、《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及《劳务派遣暂行规定》有关内容解读。
2.执法技能水平提升。主要包括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疑难问题解析、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与风险防范、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性衔接等。
(三)培训时间
省厅分两个班次举办换证提升培训。
第一班次:6月20日下午报到,6月21日至6月22日培训。
第二班次:6月22日下午报到,6月23日至6月24日培训。
我市各班次参培人员名单见附件2。
三、培训地点
初任资格培训及换证提升培训的地点均在江苏省转业军官培训中心,地址:鼓楼区小市街158号。
联系电话:(025)85607000、85607070。
乘车路线:南京火车站、南京长途汽车站(小红山)乘地铁三号线至小市站(路程1站)1号出口下。
四、考试内容及方式
考试内容根据《江苏省劳动保障专职监察员资格培训大纲(试行)》的范围确定,从全省劳动保障监察员考试题库中抽取。
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时间为120分钟。初任资格考试分为摸底考试与结业考试,考试成绩分别占比30%和70%计入总成绩。换证提升培训结束进行结业考试。考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领(换)证。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市(区)认真核对经省厅确认的符合换(领)证资格人员名单及基本信息,于4月20日前将最终确定的每期参训人员名单及基本信息报市局。
(二)拟初任人员需提交本人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请于4月20日前寄送市局。
(三)请各市(区)按照参培班次安排,统筹合理安排好工作,按时参加培训,每个班次参加培训的人员中已确定一名领队,以便工作联系。
(四)培训期间食宿费用全免,请参训人员自备学习用具。参训学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培训地点报到,不再另行通知。
联系人:陈秀梅
联系电话:86606033、86606524(传真)
附件:1.2016年泰州市初任资格培训人员名单
2.2016年泰州市换证提升培训人员名单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