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41652/2016-19309 | 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2016-04-18 |
文号 | 泰人社发〔2016〕146号 | 时效 |
- 信息来源:市人社局
- 发布日期:2016-04-1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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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人社发〔2016〕146号
关于印发《实施终身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推进个性化就业培训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药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人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促进劳动者素质提升,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更好地服务经济转型和企业发展需要,现将《实施终身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推进个性化就业培训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落实。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18日
实施终身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推进个性化
就业培训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的理念,进一步加大个性化就业培训工作力度,大规模开展技能提升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助推经济转型升级和产业发展壮大,促进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落地落实。现制定实施终身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推进个性化就业培训的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大力实施民生幸福工程,大力助推项目大突破,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企业发展壮大,进一步完善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制度,深入推进“一企一策”、“一行一策”、“一园一策”、“一地一策”个性化就业培训,深入再造泰州市劳动力新优势,不断提升城乡劳动者技能水平和创业能力,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技能人才和创业人才支撑。
二、目标任务
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进一步完善,城乡一体的职业培训体系进一步健全,泰州人力资源技能优势进一步突显,城乡劳动力技能水平进一步提升,确保年均城乡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3.2万人以上,新生劳动力技能培训1.6万人以上。
三、工作要求
1.深入推进个性化培训。推行“一企一策”,通过常态化对接机制、就业技能培训顾问团和企业联络员等多渠道多方面了解企业特别是重点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培训需求,突出企业培训主体作用,建立企业内训基地,通过学员进企业、企业职工进课堂、培训教师顶岗进修等方式,不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行“一行一策”,根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和重点行业的用工需求,定期发布当地紧缺型工种目录,培训补贴向紧缺型工种倾斜。指导培训机构针对不同行业特点,制定个性化的、量体裁衣式的培训计划。推行“一园一策”,针对各级各类园区实际情况,主动服务上门,通过建立园区培训基地实施技能培训或引导培训机构服务园区,建立各具特色、适应园区发展需求的技能人才培训模式。推行“一地一策”,各市(区)要结合当地实际,充分利用上级和本地培训政策、资金等资源优势,健全城乡一体的终身职业培训制度,开展独具本地特点的就业培训、岗前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
2.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进一步完善面向全体、贯穿终身、适应需求的职业培训制度,健全职业培训补贴工种核定发布和政府购买培训成果工作机制,全面推行企业新录用人员先招用、再培训、后上岗的岗前培训制度,完善现代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机制,进一步健全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立技能培训促进职业发展和提高岗位待遇的激励机制,为劳动者职业生涯全过程增强技能提供体系支撑。
3.完善城乡统一的职业培训政策。丰富终身职业培训制度内涵,完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打破城乡地域界限,构建城乡一体的培训政策,对培训获得专项能力、初级、中级、高级及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培训补贴,对参加紧缺型工种培训的劳动者每年享受一次培训补贴。探索培训资金直补企业和劳动者办法。加强政策宣传、落实力度,让城乡每一位劳动者在自己的职业生涯中,都能得到政府提供的适合自己特点的职业技能培训。
4.健全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建立需求导向、形式多样、管理规范、进退有序的市场化职业培训机制,有效整合培训资源,形成以行业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社会多方参与的职业培训体系,切实满足不同工种类别、不同培训层次、不同就业群体的需求。推进技工院校、就业训练中心等公办职业教育培训机构规范化、优质化建设,实施理实一体化教学改革,建立一批培训质量较高、目标定位准确、具有创新能力的公共就业技能培训基地,发挥示范基地的引导和辐射带动作用。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利用自身资源建立培训中心、技师工作站、技能大师工作室,培养技能人才和高技能领军人物,对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资金支持。
5.塑造个性化培训品牌。组织开展技能培训“一校多品”、“一镇一品”活动,精心培育有市场、好就业特色专业。各市(区)要紧扣当地产业体系,不断加强与生物医药、电子信息和新能源等新兴产业对接,组建重点产业技能人才培训中心,形成产业引导就业、就业引导培训、培训促进就业、培训与就业相衔接的工作格局。打造如靖江万名厨师、泰兴小提琴制作名等一批具有地方特色和示范带动效应的培训品牌。
6.实施个性化专项行动计划。针对新生代农民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活动,围绕农民工在农业就业、在建筑行业技能提升、在家庭服务业就业、残疾人就业能力提升等方面对技能的需求,打造农民工技能培训品牌。针对贫困家庭子女、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等就业困难人员开展职业培训帮扶活动,实施劳动预备制培训、转岗培训,并联合民政部门开展退役军人的职业培训。针对企业职工开展岗位技能提升活动,调动企业和职工积极性,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技术工人培养模式,培养造就新型技能劳动大军。
7.开展技能培训质量提升行动。规范技能培训机构委托培训资质的认定、管理和考核工作,促进师资水平、培训教学、软硬件投入等方面不断改善。研究制定监督有效、方便安全、效果明显的技能培训质量监控新机制,引导培训机构提升技能培训质量,促进技能培训服务劳动者需求和产业发展需要。
8.完善培训与岗位对接机制。加强校企对接,指导各类培训机构及时调整培训项目,进一步贴近企业岗位需求。深化校企合作,推动校企双方建立联合培养机制、共建实训基地,落实好培训设备设施和师资力量,及时满足企业对技能人才的培训需求。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原则,依托校企合作引导开展双师联合培养,做到招生即招工、入校即入职,学生入校即与企业签订实习或学徒合同。推行“学徒制”培训模式,鼓励企业开展新型学徒试点,依托企业技术攻关、设备改造和重大项目建设,发挥企业在职工和高技能人才培训方面的主体作用,采取“师带徒”方式,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通过发挥职业院校师资与企业平台优势,共同培养一专多能的技能人才。
9.严格职业培训考核体系。积极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大力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严格规范考核发证程序,财政部门和培训管理机构对职业技能鉴定过程进行不定期巡查。健全以职业能力和工作业绩为重点的技能人才多元评价体系,完善“统一标准、自主申报、社会考核、企业聘任”的考评机制,进一步突破比例、年龄、资历和身份界限,拓宽技能人才成长通道,促进城乡劳动者技能素质提升。
10.构建城乡均等化的培训服务体系。完善市、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职业技能培训服务网络。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搭建以互联网和移动终端等为载体的开放灵活的公共培训服务平台,实现资源配置、职业分析、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能力开发“五位一体”的信息共享应用服务,开展个性化培训指导,提升人力资源市场配置效率。优化就业服务手段,充分利用就业“e”图、“泰州就业”数字频道、“就业创业进行时”电视专栏等载体,全方位发布培训信息、培训政策、培训动态和技能就业典型,方便劳动者就地就近实现“选工种、选培训、选服务”,自觉自愿自主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和能力,实现充分就业、稳定就业、高质量就业,在全社会进一步造浓尊重技能、崇尚技能、学习技能的良好氛围。
四、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各市(区)要充分认识加强破产企业职工技能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将其作为适应经济新常态、促进企业发展、加速民生改善的重要举措,结合本地情况出台实施方案,切实加强统筹规划、组织领导、分工协作,将目标分解落到实处。要健全绩效评估机制,加大对培训计划安排、就业服务对接、预算计划执行、培训补贴到位和培训实际效果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2.落实补贴资金。各市(区)要结合培训需求,调整就业专项资金支出结构,加大失业保险基金对职业培训的支持力度,统筹安排省市各级各类培训补贴资金。进一步完善补贴政策,合理提高培训补贴标准。完善和落实各项补贴政策规范培训补贴资金审核拨付,建立内部管理制度,明确资金用途、申领拨付程序和监管措施,形成内部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相结合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事中、事后对职业技能培训监管,确保培训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率及安全。
3.加强宣传引导。各市(区)要加强失业职工免费培训的政策宣传、信息宣传、典型宣传,通过举办群众喜闻乐见的培训活动、宣传活动、竞赛活动,形成部门协调、行业协作、企业主体、培训机构参与的培训格局,在全社会营造学习技能、崇尚创业的氛围,实现素质就业、稳定就业、高质量就业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