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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41652/2015-29617 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通知
发布机构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15-10-19
文号 泰人社发〔2015〕353号 时效
关于开展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排查的通知
  • 信息来源:市人社局
  • 发布日期:2015-10-1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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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人社发〔2015〕353


关于开展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排查的通知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州医药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规范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劳动者及时足额获得劳动报酬,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决定自2015年1020日至1120日期间在全市开展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排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对象

  本次排查对象是各类用人单位,包括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用工单位。重点是前期开展的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中发现在工资支付方面存在突出问题或较大隐患的用人单位,以及建筑施工、船舶修造、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使用农民工较为集中的行业和企业;同时,将近期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停产半停产企业,以及今年以来曾因拖欠工资引发集体投诉、集体争议或群体性事件的企业作为排查的重点对象。

  二、排查内容

  本次排查内容主要为用人单位特别是重点行业和企业工资支付情况和存在的欠薪苗头隐患情况。主要包括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情况、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的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发生欠薪集体上访、欠薪逃匿等重大矛盾隐患等情况;对建筑施工企业还包括是否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以及是否存在因工程款不到位导致欠薪苗头和隐患等情况。

  三、排查方式

  此次排查采取实地检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用人单位进行实地检查,通过现场询问、核查台账资料等方式,及时发现工资支付违法行为,切实予以纠正;对使用农民工较多的行业和企业实施重点排查,对各类建筑施工企业所有在建工地、经营不景气的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等欠薪隐患单位逐一上门排查,通过询问企业经营者及负责人、调阅财务报表和工资支付凭证等方式,了解用人单位近期财务状况、前一阶段工资支付情况、下一阶段工资资金筹措情况等,及时发现欠薪苗头和隐患,及时采取处置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年度重点执法任务全面完成。部署此次专项排查,既是对前期各地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的再次检验,也是对做好两节期间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的提前动员,更是全市人社部门保障民生、促进和谐的重要举措。各地要予以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抓好工作部署。要认真研究本地区工资支付的现状和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排查工作方案,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站等媒体和12333电话开展形式多样的维权知识宣传,切实营造专项排查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突出工作重点,促进工资工时法律法规落到实处。各地要以今年以来在全市开展的“服务企业·维权在行动”专项活动为契机,充分利用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工作体系,加大法规宣传和指导督促力度,促进企业自觉规范工资支付行为。要在已开展书面审查、信息采集、专项检查等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劳动法、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以及工作时间情况进行检查。同时以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等企业为重点,督促企业依法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按时足额支付加班费,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权益。

  (三)强化稳控措施,积极化解欠薪重大风险隐患。受经济下行影响,今年以来不少中小企业等出现经营困难、资金链断裂等危机,破产关闭和业主逃匿等现象时有发生。为防止年底出现大规模欠薪问题,各地要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已发生社保欠费现象的企业作为欠薪高风险单位,应当纳入排查范围。对排查中发现的欠薪企业及隐患单位,特别是涉及人数较多、数额较大、可能导致欠薪逃匿的企业,以及工程款支付不到位的建筑施工企业要列为重点监控对象,明确专人跟踪落实。对面临资金链断裂风险、欠薪群体性事件隐患较大的企业,要安排专人定期回访,及时掌握企业资金状况,督促企业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各地要建立应急响应和信息通报制度,发现存在欠薪维稳隐患的,要启动应急机制,及时做好稳控工作,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切实防止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

  (四)坚持依法处置,切实提升排查检查执法效能。要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依托联动举报投诉平台,强化维权机构间的协作,及时高效受理劳动者的举报投诉,保质保量办好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对查实存在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要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理。对企业经营者转移资产、欠薪逃匿,以工程款拖欠或结算纠纷等为由恶意拖欠工资的,要会同公安、住建等相关部门给予严肃查处、严厉打击;对行为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认真分析总结,打好下一步执法工作基础。各地要对本地区的专项排查情况进行汇总,强化数据统计和分析,认真梳理本地区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研究采取长效监管和防范措施,为下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打下良好基础。请各市(区)将本地专项排查书面总结和工资支付排查情况表(附件),于2015年1125日前连同电子版一并报市局。

  联 系 人:周

  联系电话:86606525

  电子邮箱:272154790@qq.com

  附件:工资支付排查情况表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10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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