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服务
索引号 01441652/2016-19302 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通知
发布机构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16-03-07
文号 泰人社发〔2016〕68号 时效
关于印发《泰州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信息来源:市人社局
  • 发布日期:2016-03-0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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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人社发〔2016〕68


关于印发《泰州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

长效机制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州医药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泰州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3月7

泰州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

长效机制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水平,推动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长效机制的意见》(苏人社发〔2015〕368号),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长效机制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财政部关于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的意见》和《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为指引,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基层监管力量,切实提升监管效能,形成组织健全、覆盖城乡、运行高效、管理科学的网格监管服务体系,全面掌握城乡各类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情况,有效预防和化解劳动关系矛盾纠纷隐患,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二、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强基础、建机制、全覆盖、提效能”两网化管理工作要求,依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层服务平台,夯实好“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管理到位、责任到人”的网格化工作体系,编织起“实时联动、信息齐全、数据准确、资源共享”的信息化管理网络,建立起“服务重心向下转移、信息数据向上汇集、监察工作上下联动”的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长效机制,全面实现监察执法向主动预防和统筹城乡转变。

  三、建设标准

  按照《江苏省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和《泰州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加大资金、技术和人员投入,夯实两网化建设基础,强化工作保障和日常管理,为两网化高效运行提供有力的基础条件。

  (一)科学划分网格,全面覆盖城乡。以乡镇(街道)为基础,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数量为依据,以方便劳动者维权和服务用人单位为导向,科学合理地划分网格。同时,针对经济发展、产业转移、城镇化建设过程中网格内用人单位、从业人员数量的变化,适时重新调整网格划分,避免交叉重叠,实现网格内所有用人单位的有效监管。

  (二)建立实体中队,实现有效监管。在经济园区和重点乡镇(街道)等用人单位分布密集、从业人员数量较多的一级网格建立实体化劳动监察中队,有条件的地区应积极落实监察中队的机构性质、人员编制、经费渠道等,按照人、财、物、事相统一的原则,调整优化中队管理体系,逐步建立条线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以条线管理为主的劳动监察中队运行模式,切实提升网格监管效率效能。

  (三)加强人员配备,三支队伍到位。每个一级网格至少明确1名专职监察员分工负责,配备至少1名兼职监察员,有专人负责举报投诉窗口和联动平台业务。实体化监察中队应配备不少于3名专职工作人员,每个二级网格至少配备1名协理员专门从事网格化管理业务。用人单位数量较多的网格,应适当增加工作人员并配备2名以上兼职监察员,其中至少1名专职从事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以满足两网化管理工作的需要。

  (四)强化经费保障,工作支撑有力。通过财政预算安排或者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等途径,落实解决网格工作经费和人员经费。设立相对独立、标识统一的办公场所,设有专门的对外服务窗口;开通办公电话,配备联通网络的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和必要的网格化管理专用交通工具,对用于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喷涂统一标识并严格管理;明确网格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标准,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提升人员工作积极性。

  (五)实时调度指挥,信息上下联动。打造集信息化处理和预警调度指挥于一体的劳动保障监察指挥中心平台,在县(区)建立指挥分中心,实现对劳动监察机构的指挥调度与预警监控。监察机构与一、二级网格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系统全部联通,及时采集和更新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基本信息,动态入库率达95%以上。畅通劳动者诉求表达渠道,所有举报投诉和咨询数据及时录入联动平台,举报投诉动态录入率95%,案件按期运行率95%,一、二级网格平台运行率90%以上。

  (六)管理制度健全,规范考核奖惩。建立健全网格责任、服务规范、人员培训、业绩考核及违纪处理等规章制度,全面规范网格日常管理工作。在网格场所显著位置公示网格职责、工作人员基本信息及监督电话,工作人员着装整洁、用语规范,协理员持证上岗率100%,每年至少接受1次县级以上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组织的业务培训。县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至少每半年对协理员组织1次业务考核。

  四、业务运行标准

  全面落实网格六项业务,进一步建立健全业务运行机制,规范服务标准,优化服务流程,形成职能明确、上下贯通、任务落实、运行顺畅的监管服务体系,切实提升网格管理工作质量和效能。

  (一)做实基础信息,劳动关系监管动态化。每半年采集、更新网格内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信息,动态掌握辖区内劳动关系运行情况。加强形势分析研判,建立健全数据信息报送制度,实施劳动关系“三色预警”制度,每季度形成劳动关系运行情况报告。建立健全劳动关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办法和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对风险企业的网格化监管,明确专人负责网格突发事件情况收集和报告工作,有效预防和处置劳动关系群体性突发事件。

  (二)畅通维权渠道,网格平台运行高效化。进一步强化网格与联动平台的对接融合,联动平台覆盖至二级网格,明确一、二级网格之间、网格与监察机构之间的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基层网格联动平台运行工作机制。统一规范网格数据信息标准和业务运行流程,一级网格举报投诉接待和政策咨询按时录入联动平台系统,动态录入率达95%以上,及时流转符合劳动保障监察受理范围的举报投诉信息。二级网格在人社基层平台综合服务窗口中提供劳动保障监察咨询服务,台账健全并及时录入信息系统。上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流转信息及时反应并处理,确保网格各类数据信息在联动平台集中统一运行,促进网格平台运行效率效能的提升。

  (三)拓展网格效能,指导服务机制常态化。继续深入实施“服务企业·维权在行动”服务活动,全面做好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指导服务工作。通过困难帮扶、守法提示、个案指导等方式,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面向劳动者的宣传活动或面向企业的个性化指导服务活动。建立定点联系制度,每名兼职监察员和协理员至少向每户联系企业发出一份依法用工指导建议书,帮助用人单位自觉规范劳动用工管理。拓展“人力资源助理”服务效能,有针对性地提供劳动保障法律政策服务,及时发现和提醒劳动用工风险。

  (四)完善调解程序,矛盾纠纷调处规范化。网格内定期开展劳动关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及时发现和积极解决劳动关系领域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全面开展劳动关系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健全劳动关系矛盾纠纷调解制度,进一步完善调处程序、规范调处方式、统一基础台账,不断提升调处工作的合法性、权威性和有效性,有效提升调处成功率,积极防范矛盾的累积和激增。

  (五)打造智慧监察,监控指挥调度一体化。以劳动保障监察指挥中心平台为载体,以建立联动监控指挥为重点,建立科学有效的实时监控、动态管理、上下联动和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劳动监察管理指挥体制,实现对各劳动监察机构及一级网格的实时指挥和互动、对举报投诉案件流转与查处信息监控、对群体性突发事件定位监控、对网格化管理服务情况的监控、对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状况预警等,实现劳动监察由粗放式向信息化、智能化转变,监管模式从被动反应型向主动预防型转变,全面推进我市两网化运行水平。

  (六)理顺管理体制,监察中队运行实体化。推动管理机制创新,改变基层监管方式,着力实现监察中队的实体化运行,切实解决在两网化推进过程中仅在原有工作平台上增加监察职能以及基层工作人员一人多岗等现状。进一步推广全市已有实体化监察中队建设经验,以“机构标准化,运行实体化,队伍专职化”为标准,进一步规范中队机构设置,明确中队机构性质,按照“人员、经费、场地、硬件、制度、台帐”六到位的要求进行中队实体化建设,进一步厘清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与就业、社保等基层服务平台其他职能的关系,全面实现“重心下沉、关口前移、预防在先、处置有力”的两网化监管服务要求。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63月上旬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成立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长效机制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全市两网化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工作方案。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两网化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工作方案,广泛做好宣传工作。各地工作方案请于20163月底前上报市局。

  (二)实施阶段。各地根据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组织开展两网化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工作。2016年底前,全市一、二级网格达标率达50%,实体化中队覆盖面进一步扩大;2017年底前各地一、二级网格达标率超90%,实体化监察中队基本建成,各市(区)指挥调度分中心平台建设到位。在实施过程中,要结合本地区工作方案确定的时间节点,强化分析总结,加大推进力度,认真梳理本地区两网化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研究解决办法,确保建设取得实效。各地组织开展情况每半年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市局。

  (三)考核阶段。各地要研究制定两网化管理长期发展规划和步骤举措,将两网化管理工作作为每年的重点工作,采取扎实有效措施予以推进,形成以考核促落实的工作机制。要严格对照两网化管理基本建设标准和业务运行标准,扎实开展两网化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市局将对实施情况进行目标考核,定期通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开展市级两网化管理示范市(区)创建和实体化监察中队达标建设活动。

  六、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是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机制创新的有效载体,也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改进社会治理方式的重要举措。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从保障和改善民生、改进社会治理方式的高度,把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专门成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的两网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具体工作的部署、推进和调度。要加强组织协调、统一调度和跟踪督促,及时掌握辖区内两网化管理工作动态,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对薄弱地区督促指导,确保具体措施落实到位,整体工作目标有序推进。

  (二)坚持示范引领。已获得省级劳动保障监察示范网格和示范县(区)的,要严格遵守省级示范创建标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最大限度地发挥先行地区经验的递增效应和倍增效应,调动多方积极性,形成争先创优、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推动整体两网化工作的发展升级。要积极选树本地两网化管理工作先进典型,选拔培育两网化管理工作基础条件较好的网格参与省、市创建活动,积极开展两网化管理达标建设,形成以创建促发展、以发展促提升,推动两网化管理工作全面升级的良好局面。

  (三)实施分类指导。两网化管理示范地区要先行先试,在优化业务流程、拓展服务功能、中队实体化建设等方面开拓创新,积极探索本地特色的网格有效管理模式。要在改善两网化工作条件、整合基层平台职能、加强队伍能力建设等方面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着力解决两网化管理中的难点问题。要在力促进各项工作达标的同时,不断创新创优,及时总结先进经验和创新成果,着力打造特色鲜明的亮点工作,切实将相对成熟的做法和经验转化为具体的制度来指导面上的工作,切实解决部分地区网格基础建设薄弱的问题,带动两网化管理整体工作水平的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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